关注民族地区的婚事习惯与刑事习惯
——“民间法与法文化专栏”主持人手记(二)
谢晖
【关键词】民族地区;婚事习惯;刑事习惯
【全文】
考察人类不同族群的习惯,或许在婚事、家事领域的习惯最为独特、也最能长久地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然的原因何在?鄙以为,这或许植根于人类婚事与家事领域的私密性和日常性。私密性导致不同族群的婚事和家事生活,充分打上了该族群文化的印记。每个族群会恪守自己祖先世代相传的婚姻习惯——程序、仪式、婚后生活、因婚后生活所致的各种新型社会关系等等。这些琐碎且私密的领域,只有借助不同族群的婚事和家事习惯,才更容易理顺。由国家法律出面进行一刀切,其调整的结果或许会南辕北辙。而日常性更容易保留不同族群婚事和家事习惯的连续性,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对婚事和家事习惯的不断演绎和不断记忆,以维系婚事和家事习惯,并进而调整婚事和家事关系。
特别是婚事活动,对一个族群而言,不仅是“合两姓之好”,而且更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合法通道。这种情结,不仅于中国古典文化中的婚事为然,在古代社会,恐怕是防之四海而皆准的婚姻目标。即使在现代社会,借婚姻以事宗庙、传香火的期求虽已大为减弱,但不同族群种的繁衍、每个个体精神的寄托、民族国家的强盛和可持续发展等,仍须借助于子孙后代的香火延续。这正是俄罗斯总统普京把国内人口增长作为其第三次执政期间重要政治使命的缘由吧?当然,不同族群的婚事和家事习惯之所以能够独特且长久地作用于其日常生活,还在于国家在这些领域的适度放任及因此导致的婚事和家事的相对自治。
本期刊出的三篇稿件中,其中两篇涉及民族婚事习惯问题。一篇是李春斌的《法律地理:藏族婚姻习惯法的空间向度》;另一篇是周相卿等的《雷公山地区苗族婚姻习惯法与刑法冲突现象分析》。前文作者在对藏族婚姻习惯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运用法律地理这个人们虽耳熟能详、但又不求甚解的分析工具,剖析了藏族人民生活的独特环境对其婚姻习惯生成的独特作用。作者强调:“在西藏农牧区社会中,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以婚姻家庭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倘若离开了婚姻家庭的纽带和社会联系,生存是异常艰难的。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在客观上起到了聚合劳动力的作用,使得藏族人民能够在‘世界第三极’繁衍生息……事实上,藏族正是在对环境的适应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社会生存范式”;“正是青藏高原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藏族婚姻习惯法的遗世独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