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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能动促进小微企业危中寻机谋发展

  

  (二)从政府引导角度看:优环境,拓渠道,善引导,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政府应以转变职能为切入点,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发展外部环境。一是在市场准入和审批程序上,尽量取消不合理的准入,不断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对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收费项目,坚持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还可通过建立涉企收费维权机制强化小微企业权益保护力度;三是加强政策保护,统筹配置公共资源时,在土地供给、城市规划、园区招商、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小微企业公平发展平台。


  

  2.完善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首先,政府可通过金融调控手段,放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有效鼓励民间资本的整合利用;其次,尽量消除政策障碍,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企业债券等多种金融方式,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最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建立独立核算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逐步提高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通过以上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手段,力助小微企业突破融资瓶颈。


  

  3.注重政策引导,加大财税扶持。政府应在未来经济产业规划中对小微企业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不断促进其结构调整,促成其与科研机构合作而产生新的竞争力,促进其由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化发展。同时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底子薄的特征,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亦可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援助基金,以缓解其“资金困难”压力。


  

  4.强化领导协调,积极化解矛盾。政府在对涉及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上,要加强整体规划和利益协调工作。特别应密切关注涉诉小微企业情况,对欠薪逃匿等可能引发群体诉讼的敏感性纠纷,积极联合相关组织和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如对批量劳动争议纠纷等,可及时联系劳动保障部门对小微企业进行走访和调处,确保纠纷及时化解。


  

  (三) 从司法服务角度看:全机制,强审判,延职能,强化司法保障


  

  1.发挥审判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而引发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原则,防止长时间的诉讼对企业发展造成影响;二是确保司法救助落实到位,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用条件的企业依法及时办理;三是完善案件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案件简化诉讼程序,以实现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目的;四是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避免机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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