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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参与法院纠纷化解工作的可行性探讨

  

  二、拓宽合作领域,使律师广泛参与纠纷化解工作


  

  1、突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点。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点是企业改制、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引发的矛盾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重大项目建设引发的纠纷;城镇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宅基地等权属争议引发的纠纷;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医患和非法集资等引发的纠纷。


  

  2、邀请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将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的案件,不属法院立案范围或不宜直接立案的纠纷,由受邀担任我院人民调解员的律师组织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笔者所在法院由律师直接参与诉前调解而化解的纠纷达12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有大幅提升。


  

  3、鼓励律师配合法院进行司法调解。司法调解离不开律师,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公信力、亲和力等优势及当事人对委托律师的信任度与依赖感,都对促成案件调解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鼓励律师广泛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为法院的调解工作营造出了良好的氛围,为当事人的调解提供了情感与现实的基础,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自觉履行率。


  

  4、调动律师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律师是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沟通的纽带,法院应注重发挥律师在法院服判息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法院业务部门应定期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包括法律业务知识、法院重点工作等在内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交流,极大地避免了因掌握的法律资料的多寡或者对同一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同,而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分歧,使律师心悦诚服地自觉协助法院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5、推荐律师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化解。由于律师身份的中立及专业的法律素养,能够较快地获得信访人的信任,使其理性认识和分析问题,尊重、信服法院的处理意见。法院应从当地律师中挑选专业素养好、办案经验丰富、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过硬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的研究、化解。对原有代理律师的信访案件,应加强与代理律师的沟通,使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笔者所在法院办理的一起徐某信访案就是在代理律师参与下圆满解决的。信访人徐某是一起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徐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到区人大上访。法院邀请徐某的代理律师万某、明某多次参与处理徐某信访案件,配合法院多次向信访人进行法律释明,徐某最后表示尊重法院的意见,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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