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烟草转型计划
烟草转型计划仅在2009财政年度有效。该计划的政策目标,是向打算退出烟草行业的生产者提供转型和退出援助,其法律依据为《农业和农业食品部门法案》第四章,援助以财政资助的形式提供。该计划以每磅烟草基本生产配额1.05加元给予联邦资金资助。支付将根据安大略省烤烟烟草种植者营销委员会的意见进行。2009年期间,1044名配额持有者参与了该项目,联邦总支出为2.8423亿加元。
3.生猪产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计划
生猪产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计划仅在2009年有效,其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将短期债务合并为长期贷款,从而与金融机构分担风险,帮助生猪养殖者获得更好的贷款条件。计划的法律依据为《农业收入保障法》第12(5)章和第612654号理事会令,补贴方式为提供违约贷款。具体而言,该计划是设计用来以政府担保贷款的形式创造更多的现金流,但这并不意味着给养猪经营增加更多的债务。该计划帮助生猪养殖者(即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获得经营信贷和通过将短期贷款转换成较长期限贷款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贷款条件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协商,但时间不能超过15年。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经营计划和经营规模,以竞争性商业利率向其提供贷款。最高贷款额将依据最近或当前纳税年度中,每头牲畜产生的下列生产税率决定:市场生猪每头85加元、断奶仔猪每头30加元和类似仔猪每头25加元。2009年财政年度,263名饲养者参与了该计划。目前,该计划项下联邦尚未提供任何资助。
4.宰杀种猪计划
宰杀种猪计划旨在2008.2009财政年度有效,其政策目的在于减少多达国家种猪畜群规模10%的种猪数量以适应市场现状,并同时协助计划退出该行业或永久缩减业务的猪养殖者。计划的法律依据为《农业收入保障法》第12(5)章和第19章,补贴以财政资助的形式提供。具体而言,引入该计划是为了支持生猪饲养者在投入成本不断增加、加元升值以及2009年春季爆发的禽流感之后重新获得竞争优势。该措施也帮助计划退出该行业或永久缩小饲养规模的饲养者。合格的饲养者在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11月12日期间屠宰种猪将有资格获得每头225加元的赔偿,该赔偿额根据2007年8月13日到2008年4月13日期间的正常商业渠道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此期间为了屠宰种猪而用船运送种猪的饲养者也可以获得屠宰和处置成本的补偿(根据发票)。被批准的饲养者必须减少整个养殖棚的牲畜数量而且不能另行安置,同时承诺不会在屠宰后3年内将种猪安置在同一个饲养棚中。2008.2009财政年度期间,分别有527.220名饲养者参与了该计划,联邦总支出分别为1940万加元和637万加元。
三、渔业补贴政策[4]
加拿大在2008-2010财政年度渔业方面的补贴政策,主要集中在对原住民的援助和应对因金融危机所产生的暂时性困难上。对原住民的援助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延续性。可以预测法律将会对此种援助给予不断地授权。
1.原住民渔业战略分配转移计划
原住民渔业战略分配转移计划始于1994年。1990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Sparrow判决之后,渔业和海洋业部门于1992年发布原住民渔业战略。该战略的政策目标,是提供一个赋予原住民为获取食物、社会和礼仪目的而捕渔的权利的法律框架。原住民渔业战略并非以权利为基础,而是一个通过经谈判达成的协议,来追求对原住民渔业有效管理和调节的政策。该计划项下的补贴,其法律依据是《渔业发展法案》。补贴方式是通过不对资源增加现存负担的方式,为商业许可证的自动废除,以及对合格原住民群体许可证的发放提供便利。该计划向合格的原住民群体提供商业许可证的自动废除和许可证发放。该计划项下2008/2009财政年度的支出为8,531,720加元,2009/2010年度支出为10,269,795加元。
2.大西洋综合商业化渔业计划
大西洋综合商业化渔业计划始于2007年7月7日,资金的提供为期5年,其政策目标在于援助新斯科舍省、新不伦瑞克省、爱德华王子岛和魁北克省的因努伊特和梅提斯原住民发展渔业管理和监督实践,以促使他们的商业捕渔企业向一个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商业化渔业迈进。援助的法律依据是《渔业发展法案》。援助以提供培训和其他技能发展活动的形式提供。具体而言,启动该计划是为了支持因努伊特和梅提斯原住民商业捕渔企业的能力塑造。新资金将援助参加的社区发展经营知识、技能及资源以对现存数据进行充分利用并平等地参与渔业共同管理。该计划项下2008/2009财政年度支出总计3,331,776加元,2009/2010年度总计12,590,882加元。
3.大西洋龙虾存续性措施
大西洋龙虾存续性措施始于2009年,计划持续至2014年,其政策目标是援助加拿大龙虾渔业,保证其长期的存续性和经济前景。该计划支持行业努力去保持健康龙虾在所有龙虾捕渔地区的存量,并提高龙虾存量已减少的地区充足的龙虾数量。援助的法律依据是《渔业和海洋业法案》、《大西洋渔业重建法案》、《渔业法案》和《渔业发展法案》。援助资金通过两个步骤提供。第一步,龙虾捕渔区向联邦政府提交可持续性计划并获得批准。第二步,商业捕渔者组织建议并实施专门的计划来支持环保、管理、捕渔者组织监督、行业重建及其合理化。援助提供给商业捕渔者组织从事上述活动。合格的申请者包括公司、非营利组织、公司制协会、合作机构、贸易联盟和原住民群体。该计划项下2009/2010财政年度支出总计3,420,589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