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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腐败现象频发引关注 防控传媒职务犯罪需内外兼治

传媒腐败现象频发引关注 防控传媒职务犯罪需内外兼治


肖峰;陈栋


【关键词】腐败现象;防控传媒职务犯罪
【全文】
  

  近年来,我国传媒腐败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11月23日,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原社长、总编辑刘允洲因利用传媒职务便利,受贿230余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类似传媒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频频发生,令人震惊。传媒职务犯罪不仅影响了媒体公信力,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分析传媒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维护媒体“社会公器”形象,促进大众传媒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新闻业界与新闻学界值得探讨的问题。


  

  传媒职务犯罪的类型及其表现


  

  传媒职务犯罪,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并对国家、社会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按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严重腐败行为。传媒职务犯罪的类型及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利用职务、权力收受贿赂。党政机关主办的报纸因在群众中有高权威性、强影响力,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资源。这种政治资源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被一些新闻从业人员当成政治资本寻租。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原社长、总编辑刘允洲受贿案就是一例。《中国国土资源报》属于系统报纸,全国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以能上《中国国土资源报》为荣,而刘允洲就掌握着这种政治资源。2007年,浙江圆明新园开发商徐某找到刘允洲,希望他能做该项目的顾问,并开出了百万元年薪。徐某还曾专程到北京买了一辆宝马X3轿车,落在刘允洲名下。后来,徐某让刘允洲联系土地审批事宜时,刘允洲便出面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某予以扶持:“圆明新园是为了发展文化产业,希望王厅长去听一听汇报。”于是,本应由国务院审批的大型主题公园项目被折分为7个子项目,使开发商获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核准并违规拿到了土地。就这样,刘允洲上通下达,左右逢源,有了180万元的财物进账。


  

  二是利用自身影响力腐败。商品社会,影响力便是生产力。一年一度的央视春节联欢晚会,吸引着众多急功近利者。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原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手里握有播放文艺节目、总导演央视春节联欢晚会的“生杀大权”,词作者张某便以11万元和价值50万元的音像设备为代价,向赵安“购买”出头露面的机会。这样,就构成了“我收钱,你出名,互赢互换名和利”的影响力交易,产生了“影响力导致腐败”的新型腐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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