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虽然是死刑保留国家,但只是作为极其例外的刑罚来使用。在过去新加坡被国际列为世界上人均执行死刑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新加坡从1990~2003年年均执行死刑28个,当时新加坡人口是400万,死刑人均适用率是百万分之七,从2004年开始新加坡死刑适用率明显下降,据统计,2004年到2009年新加坡年均执行死刑数是6个,而2010年新加坡的人口为500万。
死刑是以暴治暴,而且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文明的人道文化肯定不利。人类可以通过文化的引导、观念的塑造和整个社会公共政策的改良,使包括被害人在内的整个人类超越冤冤相报、一命抵一命的朴素的报应思想。
●中国死刑复核改革还在继续
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跟整个世界死刑改革步伐有可比与类似之处。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从没有人怀疑过死刑这个东西是可以质疑的。
那时候刑法学界关于死刑的成果很少,没有人去研究这个问题。现在死刑问题更多是学术问题,这让我感觉到整个死刑改革要与改革开放、国际潮流结合起来思考。
2007年收回死刑核准权以后,刑法学界公认现在死刑执行的数字跟过去比每年下降了一半,这是了不起的进步。
去年在杭州开了一个关于死刑的会议(有联合国代表、外交部官员参加),联合国代表说会继续号召还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并准备通过决议,希望这些国家一定要暂停执行死刑。中国能不能在这个会议上投弃权票?我估计不可能。投弃权票也很难,因为中国死刑暂停执行还做不到。但在这个会议上见到了一位联合国专家,他说他没有想到中国进步这么快,更没有想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拿掉13个非暴力罪名,以前立法我们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但在去年做了减法,哪怕废除一个都会觉得不得了,但一下子废除了13个。经常说被废除死刑老百姓会不答应,但这13个死刑废除以后,国际、国内反映很好,法律在朝着人性、文明进步。
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核准权只是最重要的一个司法实践中的改革,在此之后这个问题还要完善。2006年国家推出一个改革,要求各个省的高级法院实现二审一定要开庭。大家不要小看这个动作,这其中牵涉到很多人物,开庭时工作人员增加了。有的地方地盘很大,要把犯罪嫌疑人押送到省高级法院,这一路的安全是一个问题,而且开庭检察官开庭的工作量增加,涉及的问题很多,牵一发而动全身,更不用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过去刑事审判庭最高法院是两个,现在5个,增加了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