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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主义的历史意义

  

  这样的行为经常被反对力量(反对党和民主运动团体)指责为“独裁”、“专制”甚或“法西斯主义”,美国等西方国家也经常站在反对的立场。然而,这在民主发展的早期阶段却是难以避免的。在民主的早期阶段,政党、社会组织、精英、民众等都不适应民主形式的要求,没有养成协商、妥协、依法解决问题的政治文化。政府、政党精英和各级官僚的很多行为招致社会不满,而另一方面,反对力量也有自己的问题,他们常常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求助于对抗方式,如不断地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甚至采取各种暴力反抗行动,等等。在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背景上,持续的反政府运动容易诱发激进主义崛起,或者导致内战而国家分裂,或者导致“下层革命”而走向极权主义。这样,现有的宪政框架也就随之倒塌了。这样的教训在20世纪世界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它说明宪政制度在奠定之初需要一个强大的力量来保护,以免被内部的政治冲突所颠覆。这个力量就是威权主义。


  

  除了保证基本的宪政框架不被颠覆外,威权主义还有具体的政治发展内容:


  

  首先是政党体系的建设。初期的宪政政治体系的特点是政党派别杂多,政治精英一盘散沙,派性权力斗争主宰政治生活。威权主义一方面保留着宪政体制的政党竞争格局,一方面采取各种具体措施限制和规范政党活动。在经历威权主义之后,政党的数量一般都大大减少了,一盘散沙局面也大大改观。西班牙在1936年内战爆发前的“共和”时期,仅马克思主义政党就有一大堆,整个国家也分为无数的社会和文化板块。佛朗哥以严厉手段打击分裂主义,很多党派也随之消失了或联合了。韩国1950年代每届国会中都有十几个政党进入,还有大量的无党派议员。朴正熙时期禁止以无党派身份参选,大约1/3的议员名额按照政党得票率分配,这不仅在国会中消灭了无党派议员,也迅速地减少了政党数量并形成了两个大党的结构。威权领袖的集权倾向不能容忍军队和执政党的派性分裂,从而避免了执政党出现党官僚寡头制或元老寡头制的格局。同时,执政党积极推进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政党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人事安排的合理化、程序化及透明度,等等。执政党的这些变化时刻影响着在野党的发展,从而各个政党的组织水平不断提高。


  

  其次是国家管理的理性化。威权主义是“专家治国论”的实践者,强调国家管理的法律化和决策的科学化。虽然威权领袖的地位十分突出,但整个国家的管理却不是“人治”,而是严格甚至有些刻板的“法治”。威权主义总是以先进国家为学习榜样,行政系统也模仿先进国家,因而保持较小的规模。韩国的国家机构有2院(经济企化院、统一院),16部,6处,一室(政务长官室)。1988年,“职业公务员”(政府正式雇员)246236人,其中地方职230789人,国家职15438人,约占全国人口的0.57%。葡萄牙、西班牙、台湾地区等等也基本是这个情况。拉美地区略有区别,因为它们在“民众主义”时期学习苏联而摸索“混合经济”道路,导致政府机构也跟着膨胀。尤其是阿根廷,曾经把扩大公务员队伍作为扩大就业的措施。在威权主义时期,它们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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