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权力的发现及其理论建构
——评郭道晖新作《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
周永坤
【关键词】社会权力;公民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
【全文】
一、慧眼独具的研究
新年伊始,收到我所仰慕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大家郭道晖教授的新作《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以下简称《社会》),[1]读之深深为之折服。郭教授的理论勇气和对人的自由的执着追求,法学界有口皆碑,他在法理学和宪法学的诸多方面都有独到的建树,为同行所敬佩,他的社会权力理论更是声名远播。
社会权力是郭道晖教授所开创的独特的研究领域。文献检索表明,中国期刊上第一篇提出社会权力概念并加以分析研究的论文就出自郭道晖教授之手,[2]郭文发表五年以后,才有第二篇类似主题的文章面世。[3]又过了4年,社会权力的论著才开始多起来。截止目前,期刊网上以“社会权力”为篇名的文章共78篇,[4]其中扛鼎的无疑还是郭道晖先生的八篇大作。[5]现在的期刊论文中,关于社会权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社会权力的概念、本质、哲学基础、存在形态、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一般理论问题,以及社会权力理论在体制改革中的应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主题都是郭道晖教授率先提出并加以论证的。
郭先生对于社会权力的研究大体上可以分为二个阶段:一是基本概念的提出与理论体系建构,这以1995年到2007年的一系列文章、演讲及2005年的《法理学精义》为代表,该书专设一章《法权力》,为其他法理学专著所无,其中又单列一节专门论述了“社会权力”。[6]第二个阶段由纯理论研究进入与中国实践相关的研究,即对社会权力的具体形态与这一理论在社会体制改革中的运用性研究,同时对社会权力理论进行系统、整体的提升与阐发。它的最高成就就是洋洋近三十万言的巨制:《社会权力与公民社会》。这是一本论证严密又充满了青春气息、高屋建瓴又关注中国实际的论著。《社会》除了自序以外,共有三大部分组成,对社会权力的方方面面作了独到而深刻的开创性研究。
二、极具解释力的新概念:社会权力
《社会》绪论部分对权力与权利的一般概念进行了解析,在此基础上,上篇原创性地提出了“社会权力”的新概念,并进行了严密的分析与论证。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提出过“社会权力”的概念,现代西方学者如哈贝马斯等人的著述中也涉及这个命题,我国台湾学者也有“政治力、经济力、社会力”的提法,但都未见有专题研究。国外关于市民社会、中产阶级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研究不少,但很少深入到与法治国家并存的法治社会、公民社会层面和作为国家权力的对应力量的社会权力视角上来考察。当代西方新出现的“新宪政”理论,也是试图突破国家权力的内部制约模式,而寄托于社会力量。但他们并未能明确而系统地提出社会权力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