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案件边界模糊,涉及技术内容繁多复杂,案件判决中很难排除主观因素。另外,海外商业秘密诉讼尤其是美国诉讼往往程序繁杂,需要丰富的诉讼经验方能正确应对。商业秘密案件往往以和解告终,对律师谈判水平和协调能力要求很高。因此,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高水平律师和在当地有深厚影响力的律所对于商业秘密案件尤为重要。
六、慎重提交材料、避免技术外泄
在激烈竞争的商业环境下,侵犯商业秘密之诉已经成为压制竞争、获取被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之一。在应对商业秘密纠纷时,被告为了洗清冤屈,往往要主动或被迫向法庭提交研发档案资料。如果企业欠缺保密意识,因急于洗白冤屈而将相关研发资料合盘拖出,会导致自身商业秘密失控。
因此,企业应当慎重考虑是否向法院提交研发相关材料,以及哪些材料适合提交。具体而言,国内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相关程序,在衡量各种利弊(包括相关材料的证明力、其它证据是否足够、可能因败诉导致的市场和商誉损失)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少交或不交自身研发资料。即使提交,也要尽量运用各种程序规定缩小法官向他人透露的范围。
七、考虑各种因素、优化解决方案
因为涉及被告企业商誉和可能的刑事制裁,商业秘密诉讼往往是被告输不起的官司,以原告获利的方式和解自然也成为常见解决方式之一。但并不是说一遇到此类案件就只能被迫与原告和解。如果有充分胜诉信心和长期诉讼决心,就应当坚持诉讼,以求得到公正判决,因为胜诉结果不仅能够洗清冤屈,而且可以有力地提升国内企业在海内海外两个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即使准备和解,也需要权衡整体利弊,制订并优化应对策略,因为谈判往往需要有效的反制手段支撑。常用反制手段包括影响舆论、提起反诉、减少或削减对原告的采购或合作项目、获得原告合作伙伴支持等等。
八、加强中介控制、签订保密协议
除内部员工和律师事务所外,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专家、调停人等也可能会参与到整个商业秘密纠纷处理过程中。国内企业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主动与被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专家、调停人等相关方订立保密协议,以防止自身商业秘密、诉讼策略、谈判底线的不当泄露。
九、搞好危机公关、降低负面影响
如果被扣上“嫌犯”帽子,中国企业应当积极地采取各种危机公关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同时为纠纷的解决创造良好外部环境。首先,国内企业应当严格管控诉讼消息发布,以避免因不当信息导致股价波动、影响诉讼或和解进程、或者导致新的纠纷。其次,国内企业应当尽量避免与原告在公开场合激烈交锋,尽量不给原告再次公开发声的机会,同时为日后和解创造良好氛围。另外,企业应当积极与相关媒体合作,尽量消除网络等相关媒体上的不实不利言论,将商业秘密诉讼对公司形象的冲击尽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