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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的检察信息工作

  

  (一)提高对信息工作的认识,转变错误观念,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许多检察干警一直以来错误地认为检察信息工作就是办公室或调研室的工作,与自己或自己所在的部门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因而检察信息工作的好坏也与自己没有关系。


  

  信息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办公室也就是信息工作的主要部门。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工作不仅仅是办公室的工作,信息工作是检察机关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报送信息,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是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各部门领导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检察信息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检察工作的全局。各个部门应该从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从保证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高度,从宣传检察工作、成效的高度,去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观念,增强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科室的领导作为部门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该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像抓业务工作那样去抓信息工作,严把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各科室的内勤作为部门信息的直接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担负起信息的采集筛选、撰写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好部门的信息工作。


  

  (二)健全检察信息工作制度,加强检察信息网络化建设。


  

  要做好检察信息工作,就要有完整严密的检察信息工作制度。具体应建立如下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必报制度。信息报送是各部门的重大责任之一。各级各部门都有责任遵守信息必报制度,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二是建立信息快报制度。例如,规定一般信息当天发生要当天报送办公室,重大紧急信息要在发生后2 小时以内报送办公室,办公室要在3小时以内向有关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三是建立起信息报送层级责任制度。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的内勤是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对信息报送工作不重视,对信息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情况,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应报送的最低信息量。五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完成情况进行评比通报。


  

  在加强信息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强信息的检察网络建设。一是建立起本院内部信息工作人员的网络,形成大内勤的模式。将各科室的内勤都纳入信息工作人员网络中来,改变只是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信息工作的局面。二是建立起与上级检察机关和兄弟院的联系网络,不仅可以及时的上报信息,还可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建立起与本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信息网络,多渠道,全方位地搜集信息。四是建立起电脑化的信息处理传输网络,加强对互联网的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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