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案情的特殊性,经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后,药家鑫案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此相应的是,一场本该在法庭上、关于法律的攻防很快变成了法庭外利用媒体影响司法的较量。在这方面,被害人一方显然具有道德上的优势,并且巧妙地利用了这一优势,成功地将法律论辩转换成了道德声讨。被害方采取的策略主要有三:一是利用国人的仇富与仇官心理,夸大药家鑫家庭的地位,将其“权贵化”,将“富二代”、“官二代”、“军二代”这些具有高度贬义的脸谱化的名词加之药家鑫,将药家鑫案描绘成一场“富人与穷人的战争”;二是利用国人对司法的不信任,将法院的正常行为与滥用权力相挂钩,使法院处于“不判死刑”就是司法腐败的地位。比如,从一开始,网络上就出现所谓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贪污腐败,影射主办法官有意偏袒药家鑫,将法院公开开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高校师生参加旁听,进行法制教育的正常活动说成是法院为从轻处理药家鑫而有意安排的秀场,[10]直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袒护药案的罪魁祸首,指名道姓指责法院主要领导。在一审宣判后,又将矛头针对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的办案干警。甚至有网文要求中纪委介入。三是激起普通民众对自身安全的担忧,进一步强化社会对药家鑫的仇恨情绪。
辩护人方面的努力主要有:为药家鑫的家庭正名,宣传药家鑫是个好学生,等等。但是由于药家鑫在道德上的劣势,这一方的努力基本上无用,处于“越抹越黑”的尴尬境地。有些努力反而是在群众的复仇怒火上浇油。例如,一些不负责任的专家意见经网络放大后,使民众觉得为药家鑫辩护已经形成一个“富人话语群体”,他们专事保护“富二代”,欺负穷人。[11]
除了舆论战以外,双方都对法院施加了直接政治压力。被害方一方面组织群众签名要求判药家鑫死刑,[12]一方面拒不安葬被害人,以此要挟法院。这在“案结事了”成为政治任务的当下,无疑构成对法官、对政治家们强大的心理压力。辩护方则出示了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两种政治压力显然不对等。这样,药家鑫案的舆论压力通过现行政治结构迅速政治化,这种政治压力通过体制的传递,随即转换为对法院的压力,这一压力最终消解法律于无形。药家鑫的命运其实在二审开庭前就已经决定:为了维持政治稳定,为了防止“对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造成负面影响” 他必须死。
三、我们当思考些什么?
二千四百多年前,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死于他的同胞之手,不久,明智的希腊人便知道自己错了。然而今天,法律上不当死的药家鑫被合法处死,网络上的反映却可以用“欢呼雀跃”来形容。这种社会反映与药家鑫的“车祸杀人”一起,折射出这个时代的亢奋与暴戾。对此,法律人当思考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