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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关系结构改革三题

中央与地方关系结构改革三题


郑毅


【摘要】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结构改革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中三个维度的改革最为重要:大区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地方权力的协调和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监管;划小省区与之相配合,有利于将地方权力进一步下放至基层,极大缓解以地方“松绑”的放权改革与地方过度膨胀以致威胁中央之间的矛盾;减少行政层级则有利于将地方权力进一步集中到县级,在极大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时强化中央对全国的统一调控。总之,“强国——虚省——实县市”应成为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结构改革的重要思路。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大区管理制度;划小省区;减少行政层级
【全文】
  

  一、恢复和建立大区制


  

  (一)建国初大区制的启示


  

  建国初的大区制虽然实行不过短短数年即以其被撤销而告终,然而,虽然大区制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是它仍蕴含了许多对于今天重新审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发展有资借鉴的重要元素。


  

  一方面,地方需要充裕的权力空间来极大发挥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实现本地方的和谐发展。在建国之初,各地的群众基础、社会局势、经济发展水平、维稳任务的艰巨性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初掌政权的中央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针对每个地方的事情制定特定的方针政策。于是,授予地方充分的权力资源,让它们能够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放开手脚”地进行大刀阔斧的生产力恢复、社会稳定以及政权建设工作,就成为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明智之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央政府同样不可能依据不同地方的实情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因此同样也需要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空间,调动其积极性,因地制宜地推动当地的社会主义建设。


  

  另一方面,对地方充分授权的前提是保证中央强大的全局控制力,以确保国家政治局势的稳定。集权与分权从来都是一对难以理清的矛盾。就像建国初的大区制虽然很好地承担了调整过渡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重任,但最终也因沦为野心家的政治工具而走向没落。这一点警示在当今依然适用。随着我国各方面建设的迅猛发展,在充分照顾各地投入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权力资源需求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过大的权力与异常膨胀的地方主义结合后产生的重蹈历史覆辙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怎样放权,无论怎样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都决不能以减损或削弱中央对于全国的强大控制力为代价。如何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在大区制消亡后五十余年的今天,依然是困扰我顾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的首要问题。


  

  出于上述考虑,中央对于地方的授权决不能汇聚在地方的高层政府手中,而应当进一步下沉,直至实现同社会基层的全面对接。相应地,地方的高层政府(目前主要指省级政府)权力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虚化,并主要承担组织、协调、沟通的事务性、辅助性职能。这种思路的好处是,既能够使地方深切感知社会基层的迫切需求,又能够确保足够的权力资源予以满足,还能够确保地方政府作为权力体的过分庞大以至于威胁到中央对于全国的整体控制。当然,这一思路的实现需要多重政治改革环环相扣,而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其中最为基础的一环,或许就在于大区管理制度的恢复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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