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对青少年罪犯实施“人文化矫正”的断想

  

  “要坚持人文化矫正的理念,必须让更多的青少年罪犯走向新生”!—假如监狱干警在这一誓志前让步了,退缩了,那他自身的价值尺度和执法尊严即遭到了玷污,即等于污损了自己的崇高事业。对青少年罪犯的重新犯罪问题熟视无睹并一味推脱是十分可悲和可怕的。倘若连一个与自己在狱中打交道多年的青年犯或未成年犯刑释出去后又犯罪了,又重新收监了—这样对于罪犯本人以及家庭发生的如此重大事件都丝毫唤不起感情的波动,复杂的感受,包括对以往工作的反省,这能说明什么?


  

  文学巨匠巴金说过“掏出心来”这句话,意味从事文学创作一定要掏出心来做。其实,做监狱改造、矫正工作,与罪犯打交道更要掏出心去做,用真心去挽救更多的人走上正道。这就要求我们的监狱干警要把自己的职业作为一项事业来追求,作为一种信仰来服膺。记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徐州师范学院有一个教师叫李永田,在演讲方面十分出色。有一个时期,他对于监狱服刑罪犯特别是青少年罪犯特别感兴趣,已经“十进十出”监狱。他说:“我不敢奢望我的演讲有很大的作用,但我坚信一条,能挽救过来一个人。我这辈子就够本了;能挽救两个人,我就赚一个。”[9]古人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按照李永田的说法,能挽救两个人,就赚一个,那么我们从事监狱改造、矫正工作的干警,如果经过我们的手,能挽救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人,不就等于赚了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人吗?由此可见,改造人、挽救人,这是一项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工作啊!在这方面,不少基层干警已经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监狱局曾组织了一个先进事迹报告团,由基层干警中的先进人物讲述他们感人至深的故事。徐州监狱汪家杰作为一名基层干警,“拥抱太阳,燃烧理想之火”,把罪犯当“书”读,用心揣摩,用真情换回罪犯的良知;高淳监狱孔健康,对罪犯的教育春风化雨,称得上“为罪犯而活着”;南通监狱王宏,以执著的信念,10年来转化了16名顽危犯,她的秘诀就是“以真情实感”打消罪犯心灵的壁垒;灌云监狱沈桂荣,与一个哑巴罪犯“笔谈”人生,将一个6次自杀未踏上“绝路”的罪犯硬是拉上了新生的征程。[10]从这一个个生动的事例中,可以看到监狱干警在对罪犯包括青少年罪犯实施改造、矫正中体现出的一种责任、一种胸襟,一种精神和化腐朽为神奇的高超艺术。


  

  尽管当下在监狱系统不乏值得骄傲和称道的监狱干警形象,尽管这些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在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在提升改造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应该特别是从对青少年罪犯实施“人文化矫正”的角度看到,一些干警并没有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中找到不俗的精神魅力和崇高的价值。一些人仍是把它作为“糊口”、“捞份差事”、“谋生”等平庸的理解。由于信仰的缺席,有些人就不会有高尚的心理打算和精神准备,也就能“混”则“混”,并出现简单、生硬对待青少年罪犯,漠视青少年罪犯权利,打骂、体罚青少年罪犯并由此致残、致伤的情况,甚至出现与罪犯沆瀣一气,贪赃枉法的情况。像这样的做法,要想在改造质量上不出废品,青少年罪犯重犯率降低真犹如痴人说梦,不可思议。这些问题虽属于支流,也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和反思。对监狱改造或矫正工作来说,“不习惯反省”的直接后果是:“把青少年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习以为常”,改造质量的下滑、重新犯罪率的攀升就是这样滥觞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