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先读刑法学,后来很快发现兴趣变了,就又考法理学,但刑法学也没有退掉,主要是我的导师很不错的,我这个人比较重师生感情。刑法学硕士论文后来做毒品政策研究,但其实大多数内容超越了传统刑法学的问题。答辩时,就有老师说这像法理学论文。但他们很宽容,论文成绩给了个优秀。我那边的法理学硕士论文,却做得是宪法史问题。所以,后来博士跟宪法学家读的。这样,我的禁毒问题研究又引入宪法学视角,关注人权的保障问题。后来就这个问题申请到了国家课题。在浙大读博士的时候,我也翻翻行政法学的书,发现清华大学的余凌云教授、浙江大学的金伟峰教授——他们都是行政法专家,也写过禁毒戒毒方面的书。看来禁毒跟行政法也有关的。最近我还看国际法学者写的国际禁毒法的书。
总而言之,禁毒绝不是一家所能包办的问题,视阈广泛,层次很多,角度多样,是一个多学科的问题。我的经验是,研究工作始终要以“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专业、学科为中心,思考问题不要自我设限,要打破条条框框。把握住“问题”,就不怕现实各种条件的阻碍,“条条道路通罗马”。
一个多学科交叉研究就需要一个交流的平台。今天,市法学会给我们提供的沙龙这个平台就非常好。上海姚建龙教授等人成立一个上海市法学会禁毒法研究会,我就觉得挺好。我们也需要这样一个平台,需要法学会这样的组织把我们这些各部门各单位的同志聚集在一起,来共同推动我们的工作。这是第一点感想。
第二,为什么我们要研究戒毒制度和成瘾者人权保障问题?如果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浓缩一句话,就是:为了要落实我们国家《禁毒法》和《戒毒条例》。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前,我写过一篇文章《中国禁毒立法三十年》对《禁毒法》的实施做了展望。去年6月,《禁毒法》已经颁布三年了,我觉得实施的不是特别好,所以就写了一篇文章,后来以访谈形式登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这篇访谈主要是批评《禁毒法》实施状况的,说它让人有点失望。特别是社区戒毒,在有些地方可能做得好一点,在大多数地方做的不甚理想。因为《禁毒法》实施的不好,我就又写了成瘾者权利保障的那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