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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希法社会学视野下的法律多元

【作者简介】
鞠成伟,男,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律师。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医疗卫生法、社会法(尤其是社会权利保护)。
【注释】James E. Herget, "The German Free Law Movement as the Source of American Legal Realism", 73 Virginia Law Review,1987, p.408.
“治权”是古罗马皇帝所享有的发布命令的权利,开始时是由人民授权,后来演变成了皇帝的天赋权利。“皇帝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是一句法律谚语,它源自这样一个事实:皇帝享有完全的治权,有权利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领主权”是一种宗主权,它与土地所有权紧密相关,来源于占有土地这一事实。
具体可参阅:法国1791年宪法,第3章,第1条
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郑戈等译,11页,沈阳,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
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13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舒国滢译,39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12页。
公共服务就是指那些政府有义务实施的行为。这些行为与社会团结的实现和促进密不可分。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65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5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62~163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28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28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5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43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63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31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62页。
当然,国法中也有大量的一阶秩序规范。这些一阶秩序规范规范的是作为社会团体的国家的秩序,它包括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等。
埃利希此处讲的权力是秩序性强制力,指的是由团体结构和运行方式所带来的团体对其成员命运的决定,与通常意义上的以暴力为基础的物质性权力和以法律为基础的规范性权力是不同的。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64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64~65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66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73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25页。
有学者翻译成“法律命题”,我认为是不够准确的。可参看六本佳平:《法社会学》,有斐阁,1986年。转引自何勤华:《20世纪日本法学》,116~117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71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52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75页。埃利希此处指的科学是指追求知识与事实相符。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0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1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2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63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66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4页。
必须注意的是,在埃利希看来,不同规范之间的区分具有任意性,任何明晰的界限都是由人附加的,而不是概念的自我规定。在不同规范类别中还存在着亚种的规范,它们构成了一个规范类属到另一个类属的过渡。法社会学关心的与其说是区分不同的规范,还不如说是发现它们的共同特点。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77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78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574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545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方法——关于“活法”的研究》,张菁译,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12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0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38页。
David Nelken, Eugen Ehrich, Living Law, and Plural Legalities, 9 Theoretical Inquiries in Law, 2008, p.443.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99页。
Eugen Ehrlich, The Sociology of Law, 36 Harvard Law Review, 1922, p.129.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64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14~418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64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90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191页。
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476页。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有联合国的存在,但它并不同于作为社会机关的国家。
关于法律多元的文化意涵,可参看千叶正士:《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强世功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Anna di Robilant, Genealogies of Soft Law, 54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2006, p.499.
Wellens & G.M. Borchardt, Soft Law in European Com-munity Law, 14 European Law Review, 1989, p.267 .
关于全球新商人法的详细论述,可参考高鸿钧:《法律移植:隐喻、范式与全球化时代的新趋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4),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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