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索报告阅读对象
本文选题实为兴趣之所向,并非毕业论文定题,检索报告阅读对象包括对此领域有兴趣的民商法研析者和实务人员。
三、法律检索资源
根据罗伟老师的介绍,法律资源可参考普通法系国家,特别是美国法律学者按照渊源或约束力的分类方法,将文献信息分为两个层面:(1)原始文献资源或称一次资源,主要是国家立法机构和政府制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加入和签订的条约、公约等,在普通法系国家还包括司法判例和决定;(2)二次资源,指的是研究、评论、解释一次资源的文献和信息,主要包括图书(学术与实务)、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法学评论文章等。本文的中国法律资源的检索工具主要是通过北大法律信息网、法意网、中国知网、中国法院网、OPAC、Worldcat、浙大图书馆网站;美国法律资源的检索工具主要是: Westlaw, LexisNexis, HeinOnline, WorldcatJStor, PAO,EBSCO, ProQuest, SpringerLink; 欧盟法律资源主要是通过纽约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European Union Research, Westlaw和LexisNexis的商业数据库,欧盟在线(Europa)及欧盟理事会、欧洲委员会网站;国际法律资源的检索工具有Westlaw, Lexis, Heinonline, UN.org,;其他国家的法律资源检索是通过如Global legal Information Network (Glin),Foreign Law Research,World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等获得。
四、原始资源/一次资源
纵观各国合同法或判例多有规定和论述,可供搜索的美国案例很多,虽然各州案例的判决结果不尽统一,但对拆封合同的效力问题,总体倾向是从否定到肯定发展过渡。欧盟在它纷繁复杂的指令(Directives)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其他国家,明文承认者有之,否定者有之,不置可否者有之。
(一)中国法篇在我国合同法上,软件拆封合同尚属于法律灰色区域,因为软件拆封合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注定了对软件拆封合同需要有不同的立法对待,但法律上对这种格式合同的规范显然不足,从而造成许多以这类合同为诱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1、法律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第11条,第25条,第26条,第33条,第40条(1999)第十条,第十一条:在合同形式要求上,我国合同法创新性地以“其他形式”的方式吸收接纳数据电文形式,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视为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