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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概念与中国的文明

  

  就像现在的很多中国人类学家一样,费教授和他同时代的中国人类学家也从外国人类学家那里获得了信息并受到他们的影响——或者通过阅读,或者由于他们有国外的导师。同样,所有的中国非汉语人类学家至少都了解中国人类学家的译著。因此,我们栖居于这三个圈中的任何一个都是可能的。每一个人类学家,甚至每个所谓的本土人类学家都应该这么做:作为一名人类学家,她或他应当将其研究对象视为似乎是来自于外部的事物——不做任何相当然的假设,亦即对包括常识在内的所有事物都保持最大的开放性,似乎它们都是陌生的,但又将其作为一种理解方式和生活方式予以尊重。


  

  但即便如此,下述情形也是真实存在的:作为一名某个被研究之地的外来者,相较于你远离于该地(亦即你不得不学习其语言,居住在该地的某处而不是住在此前接近于该处的任何地方),如果你在语言、生活经验和持续住所等方面与之接近,那么你的体验将会不同。同样,如果你主要用另一种相去甚远的语言阅读用此种语言发表的人类学研究和理论,那么你应当小心谨慎且精益求精地回译为原来的语言和理论;而翻译成非中文语言的任务尽管可能是可欲的,但对一名中国的汉语人类学家而言,并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事。


  

  我是一名来自外圈并用英语写作的人。但通过与诸如王铭铭、常向群这样的中国人类学家紧密合作与交流,我已经受到我的中国同事们的影响。尤其是,这种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带来了我今天讨论的主题:文明。对中国人类学者理解中国的方式的了解已经使像我这样研究中国的人类学家开始求诸历史,但是通过数年来同王铭铭及其同事的讨论,我已经在他们之外倾向于采取一种长时段、大范围的历史人类学观。同时,作为一名人类学家,为了开展一项促进文明比较的研究计划,我已与我的一名英国朋友兼同事迈克尔·罗兰兹(Michael Rowlands)合作,并检视了旧的、民族志和人类学的文明概念。作为一名人类学家和外来者,我将在不遵从中国人的文明概念——这种概念对中国来说当然具有真理性,但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条件下开展这项工作。


  

  显而易见,“文明”这个术语与另一个我将与之密切联系的术语“帝国”在汉语中都是不超过150年寿命的新词。因此,甚至正如它们现在在中国的用法一样,它们在其来源上都是外来词。事实上,作为一个动-名词(verb-noun),civilisation一词在欧洲语言中也是相对新的。在拉丁文中,它没有对应的词——拉丁文中有与civil相对应的词,却没有该词的动-名词形式。但是,empire或者拉丁词imperium则是非常古老的词汇。


  

  在返回介绍我所谓的一种复兴的文明概念之前,我想从这种复兴的文明概念出发讲两点与核心圈与媒介性圈中的地方性研究相关的内容:


  

  1.何为中心、何为边缘是不确定的;与此类似,从中国文明的角度来看,何为中国人、何为外国人也是不确定的。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和其他论者已经充分地论辩说:如果以一种长时段的历史视角观之,那些我们现在将其归为非汉民族的民族实是非汉民族自身的意志(volition)与中华帝国的统治共同作用的结果。相反,现在中国的各个地区过去都有其自身的文明中心——它们受到许多其他文明的影响,包括中国文明,也包括其他地区的文明,比如说从匈奴发展而来的亚洲内陆的游牧贵族。[4]


  

  2.从长时段的视角来看,被视为属于中国的诸地区(比如说,九州)应当被认为是为那种源于青铜器时代的中华文明作出贡献的中心。进而言之,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主张:中华文明可以有许多中心,并由这许多中心组成,而不仅仅是由现在的政治权威中心组成。每一个诸如此类的主张都是同样有效的——尽管它可能没有获得现在的政治中心的权威许可和承认,也尽管它可能与其他类似的主张相矛盾。


  

  文明的概念必须能够适应这些变化。它也必须足够宽泛以涵盖下述事实:任何一种文明都可以是一种有着多个中心、具有内争性的(disputed)文明。我们不应当假定一种确定不变的圈图(map of circles)——即核心圈、中间圈和外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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