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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申诉渠道 规范案件办理 保障公民诉权

  

  答: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的有以下九项:


  

  改革接谈工作模式。改变原有接访办案相对分离的工作方式,按照分区负责的方式确定12个合议庭的分工范围,实行合议庭从接谈处访、审查立案及判后释疑全过程负责处理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接访办案模式的新转变,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


  

  充实了一线接访力量。过去接待来访的法官只有十余人,接谈房间不足20个,目前,我们有50多名法官参与接待来访当事人,有70多个接谈房间可供使用,接待力量大大加强。各部门按照对应的省份来访人数多少,随时确定需要参与接待的法官人数。


  

  改革登记方法。用绿、黄、红三种颜色的表格分别标示初访、重复访和越级访,进行分类登记、分类导流,优先接待初访,及时分流越级访和重复访。


  

  改变接谈方法。自今年3月15日起,对于当天不能接谈完毕的行政案件、来访量较大地区的民事案件,实行预约接谈制度,对不能当天接谈的签发预约单,极大减少了来访群众等待滞留的时间,有效缓解了信访工作压力。


  

  强化安检措施。为保障来访群众人身安全,所有进入我们这栋楼的来访人都要先通过安检门,再经过手持安检仪的检测,携带的物品都要从X光安检仪器中进行过滤。


  

  尝试巡回指导。为配合信访积压案件的清理工作,我们向下级法院抽调了16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向全国派出四个巡回合议庭,加强对重点地区信访工作的督导。截至9月底,四个巡回合议庭对涉及26个高级法院的1132件越级访、滞留访案件进行了督导。


  

  推进窗口建设。根据2009年上海会议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从今年5月份开始,成立了5个指导检查组,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到全国24个省区市,检查了各地方140余个法院的窗口建设情况,有效地推动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信访和诉讼服务场所的建设和功能完善。


  

  改革分析通报制度。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统计通报考评工作规定》(试行),将考评结果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评价地方人民法院年度涉诉信访工作成效以及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改革完善涉诉信访统计通报和考核制度,每个季度发一次通报,每个年度发一个通报,对排名靠前的50个中院、100个基层法院通报排名。对于督促中基层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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