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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如何做好自侦案件的讯问笔录

浅淡如何做好自侦案件的讯问笔录


孙青青;吴福民


【关键词】自侦案件;询问笔录
【全文】
  

  讯问笔录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依法制作的如实记载侦查人员的提问和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的文书。它是认定案件事实、固定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做好讯问笔录,对于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要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不同部门对讯问笔录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各有侧重和特点,例如批捕的笔录要求简洁明了,犯罪构成要件明晰;起诉阶段的讯问笔录要求全面详实,突出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而自侦部门的讯问笔录也有它的特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如实记录清楚,所谓如实地记录清楚,是指讯问笔录要反映讯问活动的全过程,全面、完整、准确地记载侦查人员的提问和所采用的讯问方法,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供述和无罪、罪轻的辩解,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一份好的讯问笔录,能有效地固定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更好地认罪,对防止和制止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中翻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就如何做好自侦阶段的讯问笔录谈谈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讯问前记录员要做好充分准备,搞好审、记配合


  

  1、讯问前,记录员应当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熟悉案情。不仅对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要事先熟悉掌握,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而且对该罪名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比如笔者办理过一起挪用资金案件,牵涉到大量的股票以及投资理财方面的专业知识,如果记录员对这方面的知识没有一点了解与研究,那记录时就会很吃力,不仅影响记录速度而且容易出现记录错误,影响案件讯问效果。


  

  2、侦查人员和记录员要互相了解对方的工作特点,事先进行沟通,讯问中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记录员千万不能沦为“打字机”,只顾被动机械地记录,而是要了解讯问人员的讯问技巧和策略,注意和审讯人员的互动,但不要打断侦查人员的思路,侦查人员也要照顾记录员的速度,做到配合默契,以达到讯问的目的。


  

  二、笔录应当全面、完整、准确地反映讯问活动的实际情况


  

  1、笔录应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体现认罪态度的转变过程。我们在做自侦案件的讯问笔录时经常有一个做法,就是在犯罪嫌疑人不交待犯罪事实时不作记录,或是简单记录讯问人员进行政策教育或注明“犯罪嫌疑人沉默不语”。我认为讯问笔录应当把主审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和犯罪嫌疑人的抗拒狡辩以及神情表现都要记录下来,这样通过笔录不仅可展示检察官丰富的知识面和督促犯罪嫌疑人坦白交待的诚意,而且能全面反映犯罪嫌疑人拒不如实交待的顽固态度,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产生震慑力,这也是敦促犯罪嫌疑人交待的一种手段。此外对犯罪嫌疑人辩解也应该如实记录,不能有利于认定犯罪的就记,不利于认定犯罪的就不记,而应当全面客观地记录,使整个记录完整真实,而且通过记录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我们在审讯时,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辩解,有的是对法律上认识和理解的错误,也有的是抵赖狡辩,如果我们对辩解的部分采取不记或少记、任意取舍的作法,虽然隐去了狡辩的内容,最后从笔录上看,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好,但却不是真实情况的反映,往往埋下了翻供的隐患,十之八九在公诉阶段或在庭审中当庭翻供,给案件的处理带来被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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