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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哈贝马斯商谈合法化理论的社会理论逻辑

  

  表1 生活世界、公共领域与系统的互动关系


  


  


  
  
  
  
  
  
  
  

  

生活世界的


  

建制化秩序


  

互动关系


  

媒介导控的系统


  

私人领域


  

1  P’/劳动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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