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业革命开始后,一方面,这一时期人口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机器进入生产。这两点使得供不应求的劳动力市场状况一去不复返。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已经饱和,甚至出现了剩余。经济状况的变化进一步引起了刑罚的变迁:
一是流放刑逐步被废止。原因是:在美洲,美国革命之后,已经不存在将犯罪人流放美洲的可能性;而在澳大利亚,随着前一阶段拓荒成功和经济发展,罪犯在流放地的生活开始变得并不那么残酷。加之国内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于是被流放到澳大利亚的惩罚性不仅降低,而且甚至还颇具吸引力。同时,在澳大利亚方面,随着自由民的大量涌入,废止流放刑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最终,英国于1852年废止了流放刑。基于以上分析,鲁舍和基希海默得出结论:“英国流放史清晰而直截了当地勾勒出了社会结构和经济条件的转变是怎样影响刑罚制度的。”[2]用米肖(Michaud)的话来说就是:流放刑适合于正在兴起阶段的社会,因为在这种社会中缺乏劳动力;当已经走出混乱,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并发展出自身的法律秩序之后,流放刑当然就会被废止。[3]不仅英国,其他国家的流放刑实践亦循此迹。
二是矫正院的主要目的发生转变。由于劳动力市场的饱和,所以监狱劳动力必须退出市场。在这一时期,矫正院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剥夺自由。虽然同时也保留了强迫罪犯劳动,但是意义已经完全改变:工作成为单纯的惩罚手段,而非利润来源。于是,产生了一些纯粹用于折磨罪犯的工作,那就是进行简单重复的无谓劳动,其中以“踏车”最为臭名昭著。[4]
二、刑罚变迁的政治分析
刑罚变迁的政治分析,意指把刑罚制度视为一种政治制度,认为其产生和运作均符合整体的政治逻辑,其变迁的根源在于——至少主要在于——权力运作方式的变迁。这种分析进路较少把刑罚变迁归。结于“人道化”、“轻缓化”等因素,而是挖掘背后的理路,认为刑罚变迁更是政治权力的一种策略行为,其衡量标准往往是“有效与否”,而非“人道/正当与否”。
这种分析进路的最重要范本之一是福柯的《规训与惩罚》。[5]福柯在该书主要探讨的是刑罚变迁史上,公开执行的酷刑与监狱之间的承接关系。具体而言是两个问题:(1)公开执行的酷刑为何消失?(2)监狱为何诞生?酷刑的消失通常被宣扬为人类历史上人道主义的胜利,然而福柯从谱系学进路,在史实的“细枝末节”中追寻酷刑消失的原因,最终发现:酷刑并不必然与司法擅断和刑罚威不可测的恐怖连接在一起。酷刑并不等于任意施刑,而毋宁说是一种权力技术。公开执行的酷刑作为一种“仪式”,其主要目的不是重建正义,而是以儆效尤,重振君主的权力。而酷刑之所以消失,就是因为到18世纪前后时,君主逐渐发现,酷刑不足以实现其预期的目的,因为在公开行刑的恐怖仪式中,民众的角色是多义的——诚然,在一些公开处决中,民众会受到恐吓和威慑,但在另外一些当中,则引起了社会的骚乱:民众不是服从统治者,而是嘲笑统治者;而被处决者常常变成民众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