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牌照,错把公民财产当作政府恩赐福利
傅蔚冈
【关键词】限制牌照;法律属性;财产;福利
【全文】
继广州对车牌实施总量控制后,上海也传出要对外地车牌限制的消息。上海是国内最早开始进行牌照限制的城市,从1994年就开始对汽车牌照数量进行总量控制,以价高者得的方式对牌照进行拍卖。通过这十多年的牌照拍卖,上海的总量控制似乎有效。一个明显的证据是上海人口密度高于北京,但私家车的拥有量远低于北京,北京汽车保有量近500万辆,而上海这个数字是300万辆。上海的经验让不少城市认为通过控制汽车牌照就可以缓解路面交通,于是就有了北京、贵阳和广州的限牌行动。
控制车牌真的能够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吗?至少从上海来看,效果并不那么明显。因为单个城市之间的限牌并不能够禁止外地车辆的流入,本地居民可以选择上外地车牌在本地通行,目前上海私家车中本地牌照和外地牌照的比例为1:2左右。不断增加的外地车牌,导致原先通过控制车辆来达到缓解交通的目的彻底落空。
针对不断增多的本地居民上外地车牌的现象,政府的动作就是联合周边城市禁止上上海车牌。同时还设置了针对外地车牌的行使时间限制:比如上海在上下班高峰期禁止外地车牌上高架,北京也有类似的举措。但是,这些措施能够限制外地车牌的数量吗?显然不能。因为40:1的摇号和高达6万的车牌价格,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将会选择在外地上车牌,从而导致限牌政策的无效。而在北京,一个新的行当也随着车牌摇号制度而诞生,那就是一些有摇号资格的人将其资格有偿转让给那些没有摇号资格的居民,据说这笔费用目前已经涨到了1.5万元。
不过,限牌政策之所以不当,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从效果上看是不足取,更重要的是因为针对车牌的限制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
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从车牌的法律属性开始谈起。从法律上来说,车牌就是一辆车的所有权凭证,即通过这个车牌号界定你我之间的权利,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申请车牌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的规定,需要满足以下要件:“(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