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教授强调,政治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选贤与能”,并认为在政治上有必要区分“君子”、“小人”,进而建立一种超脱于小人利益的政治制度。最后这句话体现出他对“小人利益”的蔑视,并提示了一种危险的个人主观倾向——为什么要“超脱”小人利益?凭什么说“小人”利益就不值得尊重?难道“小人”们还不如动植物重要吗?现代民主的根本是在于以人为中心,而且每个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君子”并不比“小人”更重要,国家所要服务的正是多数“小人”的利益;“一人一票”体现了这种基本平等,即便超凡脱俗的“君子”也只有一票。当然,威权主义者从来不漠视“小人”的利益;相反,他们很关心,甚至过于关心——他们总是担心“小人”们太无知,不知道自己的真正利益所在,因而总是忍不住要替他们做出更明智的决断。问题在于,传统儒家的药方不仅存在明显而难以克服的认识论问题(如何鉴别真正的“君子”),而且也存在傲慢的话语霸权倾向(我认定的国家应该追求的价值优于你认定的价值)。如果后代或动植物的利益确实需要保护,那么实现这个目标最稳妥的方式是说服大多数“小人”接受这种看法,而不是依靠极少数不知怎么产生的因而也极不可靠的“圣人”。
贝教授显然知道这种可能性,但是他对此非常悲观,坚持认为民主社会的多数人“不可能”改变政治制度,以便为他人提供一种更优良的生活方式。不过说到这里,我们已经改换了命题,从人类统治的一般问题转移到保护后代乃至动植物利益的“后现代”话题。毕竟,人类统治主要是为了现世人的幸福,而民主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在政治上保护自己的利益。何况中国和西方不同,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首先要考虑活着的这些人的基本生存。当然,多数人确实是理性自私甚至目光短浅的,因而要说服他们善待后代或动植物也许不容易,但是仅此并不足以反对民主或提议根本的制度修正。我也不赞成过于悲观的立场。既然贝教授认为保护后代或动植物利益是不证自明之理,为什么其他人不会同样认为呢?如果在义利之间,多数人难免“重利轻义”、不能自持,那也未必不能通过法律“强迫自由”,让自己做道德正确的事情。
其实,真正的儒家应该更加乐观一点,这也是为什么我提倡回到儒家思想的本原,因为西方的主流文明反而对人性比较悲观,从中不容易开拓出自由、民主、人权来。当然,儒家所说的善良本性只是人的一种潜质,需要经过教育、学习、实践之后才能成为成熟的德性。如果任何一个社会都离不开道德权威的话,就让它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发挥作用吧。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没有什么理由认为教育不能普及到每一个人,让每个人都成为具备基本道德和政治素质的公民。既然如此,儒家是没有必要反民主的。中国道德文明之“体”完全可以和西方宪政文明之“用”对接起来,甚或衍生出有点自己特色的宪政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