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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

  

  2.3.3 户口迁移


  

  甲方承诺于合同约定的腾房日期之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妥原有户口的全部迁出手续;若甲方未及时迁出全部户口,每逾期一日,则由甲方按照房地产转让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时止。


  

  【详解】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是极容易被忽视的,但又极其重要的问题。房产中介只管居间促成交易,不管户口问题,一般购房者又不懂户口问题,所以户口问题会被忽视。关于户口迁移条款的重要性,可以参考文章《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http://blog.sina.com.cn/s/blog_8709f80c01013b6p.html


  

  2.3.4 交房时的状态


  

  甲方须保证交房时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该房屋内管道管线、附属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与签订本合同之日的状况相符;乙方确认其于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该房屋进行了初步验看。双方同意甲方将该房屋按现状交付乙方。


  

  【详解】交房时的状态一定要约定清楚,因为你在购房实地考察时,对房屋的设备、装饰、装修等都非常满意,但等买完房交房时发现原先满意的设备、装饰、装修等已经变样了,要么缺失,要么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如果事先不约定好,到时候你肠子都会悔青了。


  

  2.3.5 相关税费的承担


  

  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是净价(到手价),是不包括相关税费的。房地产转让时涉及到需要甲方承担的相关税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详解】二手房买卖中相关税费究竟应当由哪一方来承担?遵循约定优先、法定补充的原则,即买卖双方对由哪一方缴纳相关税费事先有约定的或事后达成补充协议的,依双方的约定,否则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缴纳相关税费。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一般都是拿净价,不承担任何税费的。其实这样做有时候只是为省事,如果出卖人承担本应由其承担的税费,那相应的购房款也就增加了。


  

  2.3.6 限购


  

  若因有关行政机关执行购房相关政策或法律,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则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需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当于合同解除次日返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未返还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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