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才能“叫座”,规范才能“叫好”
杨子强
【关键词】公开;规范
【全文】
近期,浙江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民众的普遍支持与拍卖行业的集体质疑形成对立观点。但双方均认为,司法拍卖走向公开化、社会化、规范化是大势所趋。
现有司法拍卖体制在公众心中难言满意的印象,是此次改革之所以获得大多数群众支持的重要原因。资产贱卖、市场紊乱、滋生腐败等负面形象虽然不排除有影视剧作品演绎过度的因素影响,但实践中,拍卖信息无法及时传播、拍卖竞争难以广泛参与、拍卖过程常常出现标底泄露等不公平竞争的客观现象,确实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拍卖改革不能回避的问题。事实上,司法拍卖借助互联网平台并非首次,但淘宝网这类以“皆可参与”为企业名片的更为公众熟悉的平台,更能让群众相信此次司法拍卖改革是动了真格。
对于拍卖行业的质疑,法院也要认真思考并及时回应。一方面,本次改革中司法拍卖的主体并不是淘宝网本身,其只扮演了司法拍卖消息发布、竞买信息收集与上传的角色,而诸如拍卖品介绍、拍卖品保管、竞买者资格审核、现场看货安排、竞价管理、拍卖品过户手续办理等实质内容,都是由法院工作人员完成的。从这一角度,因为淘宝不具有拍卖资质而质疑本次改革试点合法性的观点难以成立。但若要满足网上拍卖深入发展的需要,在目前法律框架内,包括淘宝网在内的互联网交易平台确实还需要取得司法拍卖资质的认可。
另一方面,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确实剥离了一部分本属于拍卖行的业务,对拍卖行业造成影响是难免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拍卖并不是拍卖行业的全部业务,互联网不方便现场看货、大宗大额商品交易能力不强、品质状况与权力负担难以在网页上完整说明等固有局限也决定了不动产等司法拍卖标的无法在网上实现。此外,拍卖行的现场拍卖还能提供在网络竞拍中无法体验的现场气氛与竞争观感,这一优势也有利于拍卖品获得更高的报价。在此情况下,拍卖行业与其板下脸来对司法拍卖公开化的大势所趋说不,还不如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拍卖服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战略性的大胆开展创新、广泛寻求合作,开发新的业务增长极,与时俱进的跟上司法拍卖公开化的时代潮流。以竞争促进步,相比固守“奶酪”,对行业的发展更有帮助。
司法拍卖主体的选择,不应被习惯所左右,更不应受行业利益的摆布,其最重要的评判标准应是谁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公平、广泛、专业的拍卖服务。在即将进行的《强制执行法》等相关法律修改中,应更加明确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