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辩护冲突及其解决机制(上)

  

  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重视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而不仅仅在于解决纠纷,其刑事诉讼程序被设计为“真实发现型”。其特点是,法官依职权积极主动地调查案件事实,并控制审判程序的进程;检察官不被视为与被告人平等的一方当事人,而是承担客观义务的“官署”;即便被告人认罪,仍需进行法庭审判,并根据法庭调查证据的情况作出判决。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刑事诉讼程序的运行并不遵循民事诉讼的规则,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辩护关系也不同于民事代理关系,律师不必在当事人的意志范围内进行活动。美国那种用于快速解决纠纷的认罪答辩和辩诉交易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也并不存在,因此,即使被告人在法庭上已经认罪,律师基于对事实真相的追求和自己的“内心确信”,仍然可以在“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旗帜下,违背被告人的意志作独立的无罪辩护。


  

  三、两种模式的异同及其利弊分析


  

  (一)相同点与差异——两种模式之比较


  

  无论是“当事人主导辩护”模式还是“律师独立辩护”模式,都是在典型意义上所作的类型化分析,两种模式的区分只具有相对性而非绝对性。虽然两种模式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冲突解决方式,但是它们仍具有一些共同特点。


  

  首先,在对律师性质的认识上,“当事人主导辩护”模式也并未把律师视为当事人的诉讼代言人,律师的职责受制于他的“法院官员”或“律政人员”的角色,这与“律师独立辩护”模式下律师被视为独立的司法机构、具有公法上的性质相似。律师的公共或公益性质使得律师独立于当事人,决定了律师为当事人服务的边界。即律师在“片面”地忠实于其当事人利益的同时,还承担着对法庭的诚实义务,例如不得撒谎、故意欺骗、误导法庭、不得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从这个意义上看,尽管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当事人主导辩护”模式,但是律师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尤其是在辩护的方法和技巧方面,律师的独立性更强。因此,两种模式下律师辩护都具有独立性,只是独立的程度不同而已。


  

  其次,在律师工作方式上,两种模式均强调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协商。沟通协商既可以维系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也可以避免和化解二者之间的辩护冲突。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独立辩护”模式下,虽然强调律师辩护的独立性,但是律师与被告人交流协商、尊重被告人意愿同样受到重视。日本学者认为,通过辩护人的活动受到保护的应当是被告人本人,因此必须尊重被告人本人的意思。对于被告人,辩护人应尽可能让其理解自己只能在法律以及职业伦理的框架内进行辩护,必须尽力维持双方的信赖关系。[29]德国学者认为:“辩护人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完全信任,否则他就不能有效地工作。”[30]在德国,辩护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交流权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在“律师独立辩护”模式下,即便律师对实现辩护目标的手段和方式有独立的决定权,但应当事先与委托人进行磋商。


  

  最后,在冲突的解决手段上,一旦双方的信任关系遭到破坏,退出辩护作为冲突的最终解决机制在两种模式下都存在。律师退出辩护既包括律师辞去委托主动退出辩护,也包括由于当事人行使解聘权律师被动退出辩护。不过,在律师主动退出辩护的情况下,两种模式的处理稍有不同。在美国,律师一旦接受了案件,那么该律师终止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自由就被严格地限制了,律师仅在紧迫的情况下才可以退出。相反,德国律师却可以在任何时候自由地终止委托关系。[31]


  

  两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律师对当事人的依附性和律师的独立程度方面。在发生辩护冲突时,英美法系国家的“当事人主导辩护”模式更加重视律师对当事人的忠实性,律师服务当事人的“私人”属性得以凸显,因此律师对当事人的依附性更强,律师独立辩护的程度较弱,当事人的意志居于主导地位;相反,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律师独立辩护”模式下,律师职责中具有服务公共利益的“官方”色彩,其服务当事人的“私人”属性相对淡化,这决定了律师对当事人的依附性较弱,律师独立辩护的程度相对较强。为了维护当事人利益和司法公平正义,即便违背当事人意思,律师仍可展开独立的辩护活动。正如美国学者迪特里希·鲁施迈耶教授所分析的那样:有证据表明,一般情况下德国律师更具“官员”特性。对客户的忠诚和提供高效的服务是美国律师正式和非正式规范的主流命题,而德国规范则更强调律师的法院官员角色,以及律师作为有学识的职业者的独立性和尊严。当然,律师作为法庭官员的地位,也并没有被美国法律伦理所忽视,只是这一点在美国没有得到像德国一样的强调,也没有在成文规则的细节中被反复加强。同样的道理,德国法律伦理更加强调律师保持其独立性的义务和与客户保持一定距离的义务。这种独立性限制了客户的要求和权利。[32]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