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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探析

  

  三、检察机关开展非公预防实践路径


  

  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和实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我们认为检察机关本着拓宽预防视野,立足工作实际,创新预防方法,丰富预防内涵的理念,可以从以下8个方面创造非公预防的实践路径。


  

  一是开展非公预防调查。组织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调查活动,通过调查,查找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发现其机制、体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管理问题,并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帮助他们及时整改,协助他们堵漏建制。


  

  二是外部建立检察机关和非公组织之间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宣传部、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非公经济党工委、工商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情况,分析非公领域职务犯罪的状况、特点和原因,了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推动非公组织乃至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是检察机关内部建立 “诉防一体”工作平台。非公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都要从公诉部门提起公诉,借鉴检察机关有效开展的侦查和预防一体工作模式,建立检察机关公诉和预防部门之间“诉防一体”工作平台,加强检察机关公诉和预防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协作配合,畅通非公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的信息沟通渠道,提升诉防工作整体效能。


  

  四是构建非公组织检察服务平台。检察机关在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可以成立“非公组织检察服务中心”,并以服务中心为平台,深入非公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用法维权,为非公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五是在非公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利用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积极拓展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范围,将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内部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重大物资采购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范畴。


  

  六是建立非公领域职务犯罪危险源点分析和控制制度。深入重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预防提醒谈话,将预防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帮助非公组织健全完善各项内控机制。


  

  七是建立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检察机关在开展非公预防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年底对辖区内非公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特点原因和变化趋势做出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形成《预防非公领域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提交党委、人大和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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