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察机关开展非公预防的模式和目标
笔者认为,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需要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不能单打独斗、包打天下。应当找准角色定位,坚持职能,审慎有序地开展在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可以探索建立以下三个模式:第一,建立检察机关预防非公领域职务犯罪主导模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在公有领域开展的专业预防措施延伸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围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从中分析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经营发展环境、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和预防措施。第二,建立检察机关预防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推动模式。根据预防调查发现的问题,围绕构建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体系,着力打造检察服务平台和惩防信息沟通平台,建立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非公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适当延伸检察职能,结合查办案件和调查分析,提出对某一个行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推动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规范管理,引导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正确发挥社会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第三,建立检察机关预防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服务模式。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拓展检察职能,通过开展维护非公组织合法权益的专项犯罪预防活动,深入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等,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规范管理、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正确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在以上三个模式的主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支持参与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同完成以下三个工作目标:一是促进政府加强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规范治理。通过开展专门调查和专项预防,全面了解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及发展环境,客观分析政府部门在非公组织设立审批、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揭示非公组织治理与职务犯罪发生之间的内在规律,提出强化和创新政府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规范治理意见,营造有利于非公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促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深入调查分析近年来查处的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找出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发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加强和创新行业协会管理的建议,推动行业协会增强民间性、民主性、服务性、公益性、自愿性和自律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企业、市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以及在行业自律、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作用。三是促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加强内部管理。通过犯罪分析和深入有关单位进行专项预防调查,发现本地非公经济组织和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和机制问题,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形式,推动建立单位内部的廉政风险排查、风险识别、风险监控,以及预警、应对、处置等机制,促进各单位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立体化、动态性权力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