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犯罪后果看,严重危害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农村土地补偿款的发放不公,激化了干群矛盾。还有少数农村干部受腐朽思想影响,有的居功自傲,盛气凌人,有的腐化坠落,买官行贿,挥霍公款,以无报有,中饱私囊。极易导致集体上访和各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容易给当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
二、农村土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土地补偿领域农村干部犯罪的原因很多,即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以下几个主要原因不可忽视。
(一)部分农村干部思想意识薄弱,官僚主义作风根深蒂固,享乐思想极其严重,把人民交给的权力作为徇私的工具,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利欲熏心,铤而走险。
(二)部分农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严重。一些村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个人私欲占主导地位,视法律于权力之下。个人利益至上,耍特权,导致土地补偿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个别村庄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村务、财务公开形同虚设,为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一些约束机制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大多数村庄的权力都集中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手中,他们对财务、重大事项以及用人方面都有很大的权力,有的村支书以权谋私,其他村委成员心知肚明,但碍于情面不敢揭发,或相互串通共同谋利;而村务、财务公开形同虚设,有的村虽然既有“公示墙”,也有“明白纸”,但大部分是形同虚设,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加之部分村民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之不多,由于部分村民文化程度比较低,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不去了解,不去关心,即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也不过问,更不敢向有关部门举报,导致村干部集体贪污,私分补偿金的目的屡屡得逞。如我院查处两起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全部是暗箱操作,从不张榜公布。有些管理部门管理力度不够,得过且过,对有些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从而助长了部分农村干部中饱私囊、追求私利的欲望。
(四)个别地方农村工作中只重视经济建设和经济指标。忽视了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出现了一手软、一手硬,工作失蘅。只要农业生产任务达标、经济指标完成,就完事大计。一俊遮百丑,使农村干部放任自流。这也是农村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农村土地领域职务犯罪的危害
(一)严重腐蚀了农村干部队伍,破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导致一些农村干部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和权力观的丧失。个别村干部惟利是图,把精力用到通过非法手段敛财上来,严重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