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自律,法官要在灯红酒绿,充满诱惑的世界中保持孤独,民主环境中、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至高素养是自律,规则与他律只是外在的约束,自律则是内心世界的自我精神掌控。法官有效管理自身的内心世界,才有坚强的意志,抗衡千姿百态的物质侵袭。法平如水,法官应追求精神世界的绿色环保主义模式,自我洁净灵魂与心思,以保持清晰的思维、清晰的头脑,于诱惑望而却步,于真理勇于追寻。
人道主义是人世间充满爱的一个基本的要求,法官应秉持此朴素的理念,以人性的光辉,播撒爱的福音。“克己复礼”、“己所欲,问于人,而定是否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不善其身,善其身不忘兼济天下”。法官应当善待每一个平等的个性个体,所谓以当事者为本,不仅仅是表面的态度,更重要的是发自内心的接受“心与心”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人类世界在摆脱对自然与神的蒙昧敬仰之后,要善待每个不同的个体人。
法官要极其敬畏法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依法规则来处理,为何如此,远代以来人与内心世界的关系的处理产生了神学,人与自然关系解决方法的寻求产生了科学,近代以来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产生了契约与规则,法律成为治理社会的最文明的社会控制工具,法律能洗涤人类的罪恶,遵循法律能避免“人吃人”的罪恶。
敬畏法律,因为法律是对人性恶的控制,法律保持着社会最低善的标准,“法不禁止即自由”并不是人类放纵自己欲望的黄金法则,我们都以“牺牲”一部分权利为代价换取法律的权威,“牺牲”与努力换来的成果应成为人与人交往的至关重要的依循方法,涵养关于法律知识的人文精神,把法律的精神与人的精神融合。
敬畏法律,应成为法治精神文化要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重要,但技术的掌握一定要以对于法律的景仰为基础。法官感悟法治的精神,以每一小步的实践来推动法治文化的进展,法官思维的人文涵养基础是法治文化的精神要素。
法治的精神要件以及法治文化的精神要素构成即包括上述的宽容、自律、人道主义、敬畏法律,法官圣洁的内心世界首要的是宽容与自律,法官对待自己要自律,对待他人要宽容,处理人世间的纠纷与矛盾要秉持人道主义,上述一切行为方式的基础则是敬畏法律。
远离尘世,而又活在纷繁的尘世中,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富在深山有远亲,贫居闹市无人问”,“青梅煮酒,笑看花开花落”,“一花一世界”,“一茶一书一人生”,法官要清醒,要有对于法律的爱,对于他人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