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手铐利用塑料封装技术,便于佩戴和维护,应用人体工程学设计,无过敏反应,不伤害皮肤。封装无源射频模块,达到发送报警短信功能;而且具有防脱卸技术,一旦固定,除了技术人员解锁外,非破坏性手段都无法打开。笔者建议电子手铐有以下两种方案:一种是手表外观设计,体积上可能比一般手表稍大,但同时也具备电子手表功能;另一种是脚踝带设计,配专用手机,此手机除正常手机功能外,有不可自行设置的GPS、基站定位功能,同样应用RFID技术[4]与脚踝带通信。
(三)电子手铐的供电技术
锂聚合物电池是更新一代电池,除电解质是固态聚合物、而不是液态电解质外,其余与锂离子电池基本相同。锂聚合物电池的优点是可制成任意形状和比较轻,这是因为它不含重金属和有保持电解质不外泄的塑料壳。它们的性能都较好,理想状态的锂聚合物电池容量达几千mA/h,且更安全。根据外观和有效监控时间设计电池容量,可以通过调整巡检频率调整延长待机时间。表带RFID应用无源设计。
(四)电子手铐的功能
除了GPS和基站双模定位外,还具有防震设计、低能耗设计、远程开关机功能、断电报警功能、低电压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越界报警功能、人机分离报警(时间和空间的分离)、特殊场所报警功能、短信收发功能、SOS紧急呼救功能人为破坏报警功能设计等。
(五)电子手铐系统的控制和管理
要实现电子手铐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强大的后台管理能力。所以必须具有远程开关机、人机分离报警、破坏报警、断电报警、越界设置、越界报警、特殊场所接近报警、自动巡检、巡检频率设置、实时查询、轨迹查询等功能。
四、电子手铐的管理和实施
(一)电子手铐的实施主体
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监管对象的监管主体就是电子手铐的应用主体。但公安、检察、法院、社区矫正等部门可以整合到一个平台,技术上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上互相配合、各司其职。
(二)电子手铐的适用范围
一是适用于被判处管制、附加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缓刑或因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这五种人由公安执行、检察机关监督,由社区监管、帮教。二是适用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由检察机关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取保候审对象。三是适用于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的取保候审对象;在起诉、审判阶段,由检察机关、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取保候审对象。四是适用于被法院判决禁止令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