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进步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进步,一些犯罪手段也逐步升级,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提升,甚至越来越狡猾,一些犯罪分子通过法律所规定的确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等非羁押措施来逃避羁押,甚至最终脱逃,这严重损害了刑事诉讼的秩序,给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可能给检察机关造成不利的舆论影响。当然,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科技的发展和司法技术人员能力的提升,科技强检工作的不断推进,在检察系统中引入电子手铐监管措施,也具备了一定的人员和技术条件。
(三)国际司法信息化发展趋势的顺应
俄罗斯联邦处罚执行局在2008年启用“电子手铐”监视犯人;美国50个州中有48个州使用电子跟踪系统,欧洲使用最多的是英国、瑞典和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其它一些发达国家都在采用这种信息系统。
三、电子手铐的初步技术设想
(一)电子手铐的终端设备智能化设计
电子手铐的定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GPS的定位,一种是基于移动运营网的基站定位。
GPS系统是一个高精度、全天候和全球性的无线电导航、定位和定时的多功能系统。由三部分构成:(1)地面控制部分;(2)空间部分,由24颗卫星组成;(3)用户装置部分,主要由GPS接收机和卫星天线组成。全球定位系统的主要特点:(1)全天候;(2)全球覆盖;(3)三维定速定时高精度;(4)快速省时高效率:(5)应用广泛多功能。GPS的特点是全球覆盖、精度较高,但应用在监管中最大的缺陷是室内不能覆盖。
移动通信基站定位则是利用三个以上基站对手机的距离的测算距离来确定手机位置的。后者不需要手机具有GPS定位能力,但是精度很大程度依赖于基站的密度,有时误差会超过一公里。手机定位系统按照提供服务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自有手机定位系统与公用定位服务。自有手机定位成本过高不可能运用,公用手机定位服务由移动运营商来提供。应用此项成熟的技术可以通过移动或联通来实现。虽精度较低,但能室内外全覆盖,能达到目前的监管要求。
电子手铐采用GPS和基站双模定位,能取长补短,克服GPS室内不能定位和基站定位误差较大的缺陷,有效提高电子监管的质量。
(二)电子手铐的外观设计
电子手铐需要长时间佩戴,所以必须具备防水浸功能。为此,电子手铐本体和电子手铐表带应当能够分离,同时表带和表体之间应用射频技术,确保当手铐本体和手铐表带分离后,如果相隔超过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超过一定的时间),手铐本体会自动通过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如GSM网、CDMA网)给控制中心传输报警短信,从而保证嫌疑人始终在控制台的监控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