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研究
王娟
【关键词】工程建设;职务犯罪
【全文】
引 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大量基础建设项目不断上马,呈现出一片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因为诸多原因,工程建设领域中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却频繁发生,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区之一。“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就是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形象描述。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预防问题给予更大的关注。
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职务犯罪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法学研究者对于职务有关的犯罪的概称,即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渎职行为,是指行为人严重违背职责侵犯国家利益,依照刑罚应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其中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过程或环节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处于一个特定的犯罪领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窝案、串案突出,权钱交易现象突出。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宽、覆盖面广、规模大、投资高、利润丰厚、竞争激烈,且腐败行情水涨船高。不法分子为争取一个工程项目,常常不惜抛出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巨额金钱用于行贿。有些人经不起巨额金钱的诱惑,不惜以身试法,进行权钱交易,有些腐败分子甚至主动索贿。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涉及从立项审批到工程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金拨付到竣工验收等很多环节,行贿犯罪分子多是对这些“重量级”人物以钱为“敲门砖”,用钱打通“关节”后,再用同样的手段去闯下一关,整个过程进行的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并且这种行为的“行情”渐长,涉案金额逐年增高。
(二)犯罪具有团体性和半公开性
项目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实行招投标后,工程项目不是建设单位个别领导说了算,建设单位发包方的大部分权力转移到组织招投标的管理部门的手中,贿赂腐败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从集中个人变为多人。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加上建筑施工企业不同于工业型企业,不仅客户少,而且施工周期长,只要能承接一两项大型施工项目,就能满足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生产任务,就能救活一个企业,所以,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部分建筑企业的领导使出浑身的解数,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项目攻关。因此这种带有贿赂性质的“攻关”行为,已具有半公开性,成为人人皆知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