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间政策博弈的平衡路径
政府间政策博弈在动态平衡中不断交叉渗透,可通过完善法治环境、调适目标、改变架构等建构张弛有度的政策扩张与收缩模式。
一是法治环境的完善和主体地位的建构。广东省长朱小丹认为“改革最大的阻力在于既得利益格局的阻碍”,故需完善法治环境以寻求破解之道。从美国而言,其政策扩张或收缩可由法院介入,尊重各方主体地位以寻求和解。从环境保护方面举例,“环保署严格控制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纽约州向一家联邦法院起诉环保署。”[14]这些都是在法治环境调控下的政策博弈,环保署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审批污染许可,纽约州则可以在州内自行决策,涉及权限覆盖与重叠问题的冲突则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政策博弈都是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使得纽约州与环保署之间的对抗在得以缓解;即便后来环保署随形势变化而改变政策走向,都是在法治环境框架内行事。中国政府间冲突缺乏缓冲区,故需承认下级政府的主体性地位,确立立法机关对政策的监督,平衡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建构动态平衡的博弈秩序。
二是尊重平等基础上的政策调整,建构伙伴型政府间关系。从政策扩张和收缩而言,需要有章可循和井然有序。有些政策可以收缩,但涉及到核心利益时则难以退让而引发冲突,平等协商的范式可一定程度上纾解困境。中国以往亦有通过行政契约或授权彼此互惠互利的例子,只是并未进一步拓展。如“中国在70年代大规模引进西方设备,造成中央政府1974年和1979年两次严重的内外债务危机,江苏地方政府借机从中央获得了财政、外汇和外贸的部分自主权。”[15]从日本建构政府间合作伙伴关系模式而言,从教育行政管理举例,日本中小学主要由市町村设立,高等学校主要由都道府县设立,其教育政策基本据此进行,无论面对政策扩张还是收缩,各方也相安无事。中国可在税基分配方面协商,明确界定政府间的合理分工,尊重其他政策的不同意见表达,大胆授权和订立行政契约,鼓励地方政府以踏实稳健的作风开拓创新,为建构多元政府间合作伙伴关系创造条件。
三是政策目标和行政价值观的改变,政府随之做出政策扩张或收缩的调适。“法律的要求是阐释性判断,将回顾与展望的因素合在一起。”[16]从政策目标和行政价值观而言,也经历历时态的变迁过程,以此警醒公务人员和提升政策研究水平。政策目标分为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随着时代发展而逐渐变化。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来说,目标是确立市场经济,从沿海到内地的试点,深圳特区功不可没,也印证了改革作为长远目标的必要性。此时从国家层面来讲,政策目标就是全面开放而非试点,以此实现政策博弈中均衡。从深圳个体来讲,保持长期政策优势显然很难,其发展目标只能在信息优势中引领潮流。另如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之争中,一些隐性的政策扩张亦会显现,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小而言之推动了地域经济的发展,大而言之印证了开放型经济的正确,实际上也提升了地域地位和实现了政策制定者理念的扩张。行政价值观处于变化过程中,市场经济已确立主导地位并影响了行政价值观,服务型政府等理念自提出以来深刻的影响着政策博弈方向;行政契约、服务外包、赋予地方自主抉择权限等价值模式,对公务人员思维产生影响,也影响着政策扩张和收缩的路向抉择。故需确立维护民众利益的政策走向,使政府制定契合民众需求的政策和树立公义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