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以法律监督为视角

吴玉琦;徐安怀


【摘要】当前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是推动政法工作的“动力”,也成为检察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1]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定位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生力量,是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性环节和纽带。检察机关应实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机制、方式的转变,重视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上,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凸显检察工作的延伸功能,卓有成效地提升推进社会管理工作水平。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定位;检察监督;转变;措施建议
【全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在总结长期以来政法维稳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维护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也是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的重要载体,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管理规律、政法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不断深化。社会管理早已走进检察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是检察机关的全新职责,更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动自身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定位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的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对现行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系,以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及一系列活动的过程。[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生活多样、多变、多元的特征日益凸显,出现了很多社会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新形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进而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2009年,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被周永康同志界定为推动政法工作的“动力”,从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3]在这一新形势、新要求面前,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检察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检察机关属于广义的重要社会管理主体之一,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同时,作为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因其特有的职能而具有独特的作用,但并不是独立超然于其他单位的,而是对部分社会管理活动负有监督的职责,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力量,也是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性环节。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应承担起纽带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