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药专利申请审批的时间过长而使得相对保护的期限缩短问题
我国专利保护的时间是20年,是从专利申请时开始计算。而我国的专利审批时间一般要2年—3年,有些新药需要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的审批,少的也要3年一5年,多的则要8年一10年,这样事实上缩短了药品专利的有效市场占有期。这对制药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另外,除了以上提到的问题,在中药专利方面还存在其他的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科研机构和企业还存在对中药专利文献信息利用不够,造成不必要的重复研究以及侵犯他人中药知识产权。
二、我国专利保护的相关对策
(一)提高申请中药专利保护意识并且把握申请的时机来争取提高申请专利的成功率
首先,对于中药企业而言,要不断提高专利保护意识,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及其在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持竞争优势上的积极作用;其次,要把握好申请的时机。如果专利申请的过早,而新药注册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待新药注册完成,开始生产和销售时,专利保护的时间也剩下不多了,保护期限一到,其他企业就可以自由仿制了,其实这样就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而如果专利申请的太晚,虽然专利保护的期限相对较长,但存在着可能被泄密的危险。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涉及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政府官员等许多人,新药研发过程不可能完全是封闭的,而是处于相对开放的状态,这样就可能在某一环节出现泄密问题,从而可能被其他企业获知而加大研发,抢先注册专利。[9]综合来说,当中药新药的具体的药效或生产工艺较为理想的时候,能够作为药物使用同时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可认为是申请专利比较好的时机。
(二)对于申请中药专利比较难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三性标准对于中药申请专利来说过高
对于中药申请专利标准过高的问题,建议适当放宽专利的审查标准,设立出符合中药自身的审查标准。从整体上看,我国中药行业处在由传统向现代发展的过渡时期。与这一经济发展时期相适应通常应当采用“弱”的而不是“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10]对于中药专利的审查标准,可以实行低于化学药品的审查标准,适当调整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公开要求的标准,当然,这种修订既要立足于保持和发扬传统中药的优势和特色,又不能偏离现代专利法的审查原则。另外,就目前来看,我国既是中药专利申请大国,又是受理中药专利申请的主要国家,以及发达国家的药品专利保护以化学药品为主,而对有关天然药物组合物的专利审查没有确定标准,更没有公认的国际标准。[11]那么,我国所建立和采用的中药专利性标准就有可能成为其他国家甚至国际公认的现代中药标准,这样就能解决申请专利相对比较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