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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专利保护

  

  3.重视企业和高校参与技术研发和市场化的重要性


  

  日本企业在清洁能源技术商业化的国际和国内舞台上都有出色表现,以佳能、本田、三洋电子为代表的45家日本企业占据了前100名的半壁江山。美国的GE与Westinghouse电子、德国的西门子等企业都在清洁能源领域大放异彩{5}P74。而中国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校数量明显不足。在国际专利申请公布量全球百强中,日本企业有31家,美国企业有25家,德国企业有14家,而中国企业只有3家。在专利国际申请公布量全球前50名的高校中,分别有30所美国高校、10所日本高校及5所韩国高校入围,而我国高校无一人选。{9}P4-8


  

  (二)我国之应对


  

  我国除了在上述各方面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发展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外,更应通过观察现有专利保护格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利益的专利保护与技术产业发展之路。


  

  第一,中国应当加强清洁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同其他发达国家在不同技术领域发展现状、发展机制以及发展远景各有不同,无论是在科研技术开发还是技术商业化、市场化过程中,很有必要通过国际合作促进中国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同清洁能源较为发达的欧美在知识与技术的共享更是双赢的安排。中美清洁能源论坛中提出的中美清洁能源动议八大合作方向的优先动议就是一个良好的范例。这些都充分说明国际合作对于中国提高日后在国际清洁能源相关公约或协议构建上的影响力和主动性也有很大帮助。


  

  第二,中国应当注重通过报告和数据分析清醒认识到自己的发展现状和不足。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中国目前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相关现状分析和市场预测研究数据大多依靠欧美国家研究机构的资料,在很多方面中国未能充分利用专利申请、市场投资、市场规模等多项指标数据对中国的发展现状和不足进行确切分析,不利于技术与产业的发展管理。


  

  第三,中国应当在国家战略和财政政策中采取充分措施保障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鉴于中国专利技术布局薄弱的现状,要想迎头赶上需要更大力度的政府引导和市场开发。将知识产权保护和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发展结合,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在财政政策中深化倾斜力度和支持幅度都是有效和必需的。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就是这一方面的深化部署,行业发展的潜力和产业的未来逐渐拉开序幕。


  

  第四,专利法中的规定应当具体针对清洁能源技术与产业的情况,做出适当修改。要保证国内清洁能源技术的法律高标准保护,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进人该领域,这才是未来长久发展之道。纵观世界各国,真正在该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都是投入大量研发资金的跨国私有公司。中国在如何平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方面还需要谨慎考虑,但专利法的专项规定,必定是对整个市场的一大鼓励和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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