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的实践
——《探索WTO》前言
杨国华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全文】
2010年冬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新娟老师邀请我主持法律系研究生的“WTO专题”课程,我兴奋又忐忑地同意了。兴奋,是因为我一直想做这样一件事情,与年轻人共同探讨WTO推动世界和平的真谛,品味WTO案件法学推理的魅力。忐忑,是不知道我是否有讲好这门课的能力,也不知道同学们是否会很好地配合。
就是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我走进了教室。
十五个年轻人,十五双期待的目光聚焦在我的身上。
我也许让他们失望了。我没有神采飞扬地展示我的“博学”与“智慧”,也没有旁征博引地讲述WTO的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我甚至没讲什么,就开始向他们提问。当然,在春节之前,我已经向他们分配了“家庭作业”,即阅读WTO的三份官方出版物:《WTO简介》(Understanding the WTO)、《WTO贸易体制的十大好处》(10 benefits of WTO trading system)和《对WTO的十大误解》(10 common misunderstandings about the WTO),并且明确告诉他们:前两节课是“WTO概论”,研讨为主,每个人都要发言。
我问他们:WTO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有位同学回答:WTO是一套游戏规则。于是,我们就针对“游戏规则”的含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游戏规则”一词,似乎有点玩世不恭的味道;一场游戏嘛,就看你会玩不会玩了!那么,WTO的性质也是如此吗?WTO的153个成员在一起“博弈”,各自都为了自己的利益;WTO并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不过是给大家提供一张游戏桌子而已?有些同学提到了WTO在二战后成立的历史背景,有些同学提到了WTO的非歧视原则,有些同学提到了WTO主要协议所建立的国际规则,有些同学提到了争端解决程序……随着讨论的扩展和深入,大家对“游戏规则”一词产生了怀疑。
第一次课结束时,我总结了讨论中所出现的九个新问题,让同学们下课后继续阅读那三份出版物,查找资料,认真思考,以便第二次课进一步澄清。我还让他们增加阅读“乌拉圭回合法律文本”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和报告书”,告诉他们:这两份资料,便是我们研究WTO的“旧约”和“新约”。
下课了,我走在校园里,有点沾沾自喜:我的“苏格拉底式”教学法有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