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
法院文化是法院全面建设的重要部分,是指导法院队伍建设和促进审判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法院文化建设关乎着法院审判及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关乎法院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法院改革的逐步深入,法院文化建设得到逐渐加强,其在法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日益显现。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了法院干警进一步改变精神面貌,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准,严守审判工作纪律,推动审执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在日常工作中,法院文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
廉政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指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其目的在于使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公众一方面期望和追求公正,另一方面,囿于个体或集团的利益又想方设法干扰阻挠公正,这就使得法院群体成员始终存在被腐蚀的可能。[3]在很大程度上,审判人员个人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有可能直接影响法律的公正。在这种前提下,我们就需要先进合理科学的法院文化来武装我们的大脑,使我们的审判行为自始至终在自己内因的作用下自觉地完成,保持司法的廉洁性与高效性。因此,法院文化建设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是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
(二)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永恒的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更是社会公众追求的理想和对司法活动的期望。在社会各界特别是老百姓的心中,法院是天平的守护者,打官司也是自己权利的最后救济手段。在通过各种渠道如调解、协商等都解决不了争议的时候,他们相信法院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法官在他们心中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因此,先进合理的法院文化有助于法律得到全面实施,有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法官才能树立权威,才会得到信任,也才能使法律得到全面公正的实施,从而加快法治建设的脚步。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效途径
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是通过内在形象和外在形象共同树立的,其中素质形象、公正形象、廉洁形象和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构成了法院、法官的整体形象。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就是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而先进的文化氛围,能使人敬业、创新,并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以避免被时代所淘汰。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充分利用法院文化提供的新的契机和空间,强化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突出学习效果,使法院干警在法院文化的熏陶下,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均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