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灾害确实增加了犯罪的风险。它改变了当地的日常活动和社会组织结构模式,生存的需要增加了犯罪动机,执法官员忙于疏散和应急救援因而监督水平下降,被撤离因而缺乏保护的财产成为了恰当的犯罪目标。这和日常活动理论与社会解组理论的结论是相同的。医疗型社区理论框架所依赖的暂时性的灾后亲社会行为也确实存在,但是它只是暂时地、而不是长期地从根本上抵销灾害所带来的犯罪风险,甚至不能地对抗人们对生存必需品和其他财物的需求。掠财犯罪实际上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但是灾民对待挪用行为的宽容和警察执法心态的变化使得掠财犯罪的报案率和记录在案率下降了。
(二)为什么家庭暴力犯罪会增加?
疑惑的是,医疗型社区理论框架所提出的共同关注眼前生存需要、共同克服灾害创伤和破坏的利他行为为什么没有延伸到最私人和亲密的领域——家庭内部?现有研究多认可了这一结论:灾害使家庭暴力犯罪,如家庭内部的杀人、强奸、殴击、暴力恐吓数量显著增加。上述的三个理论框架—医疗型社区理论、日常活动理论和社会解组理论中,医疗型社区理论框架显然不能解释家庭暴力犯罪增加的原因,而社会解组理论不适于作为分析家庭暴力犯罪的框架,日常活动理论可能最好地解释了家庭暴力犯罪增加的原因:第一,有动机的犯罪人增加了。家庭暴力与街头暴力的犯罪心理不同。一般认为,街头暴力是以蓄意的、理性的手段获取想要的东西,而家庭暴力是出于愤怒,并无特殊目的。[22]自然灾害后,一方面,家庭承受着独特的巨大压力,包括灾后创伤反应、家庭财富损失、有家庭意义的纪念品损失等。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会增加被耐心对待的要求。作为医疗型社区理论核心概念的利他行为指向的是维持共同生存、弥补物质损失,这可能无力对抗家人之间的特殊情感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有动机的罪犯人数目没有变化,但灾害引发的心理压力导致他们的罪行频率增加了。第二,有动机的罪犯与合适目标间的得力监护不足。常态下的监护水平因灾难环境而降低,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威慑减小。即使考虑到在避难环境中可能出现其他形式的替代监护,如医疗型社区,也很难渗透到家庭关系内部的私人领域。甚至医疗型社区本身也有观点认为无法减少家庭暴力犯罪的发生。另外,根据Fagan关于虐妻亚文化的研究,[23]此时男性小团体的聚合也可能强化丈夫或同居者虐待配偶的原有反应—行为模式。
当然也可能有另一种解释,灾害可能对家庭暴力犯罪的频率影响不大,但灾后监护形式的变化,如拥挤于避难所而失去了私人空间,或者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对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进行普遍的心理治疗,使得家庭暴力犯罪的发现率和报告率提高了。
(三)社会正式控制与灾后犯罪率的关系
从上文理论框架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灾前灾后的条件变化中,受灾人口特征(如大量的避难者和生存需要上升改变了大众的亲社会心态)使得报案率降低;经济特征(如大量无人看守的财产)增加了犯罪机会。前者要求执法者更客观地坚守犯罪的判断标准,不能因为大量利他行为的出现就轻纵犯罪;后者要求提升社会正式控制水平,加强巡逻等防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