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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培养机制研究

  

  高校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层次合理的学术梯队和先进的实验设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司法鉴定内容的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司法鉴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能为司法鉴定人的培养提供更好的支持。


  

  (1)开班授课,夯实理论基础


  

  聘请一批知识储备丰富、业务能力强的高校专家学者为司法鉴定人授课,授课的范围包括专业技能、法律基础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


  

  (2)参与科研、实践,增强操作能力


  

  现在许多鉴定案件必须要依靠先进的技术设备、手段才能得以解决,如DNA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虽然有的司法鉴定机构有资质,却没有这些设备或技术人员,遇到这类案件时往往一筹莫展,这时可以充分利用高校设备先进而齐全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科研室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如成都的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和四川大学“视觉合成图形图象技术重点学科实验室”、“病理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西华大学“汽车工程省级重点实验室”等机构合作,高校的相关专家或者负责人带领一定数量的司法鉴定人参加与鉴定业务相关的实验室和科研室的科研活动。


  

  2、创新高校鉴定类专业教育模式


  

  (1)明确办学目标


  

  高等鉴定类专业教育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系统地调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医学科学的现状及其对法医人才的需求,紧密结合高等法医教育的实际情况及可能提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办学条件,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是能够达到这个目标的。


  

  (2)实施全程“导师制”


  

  鉴定类学生在进入高校后即由学校统一安排导师。导师可由法医学系教师及本专业高年级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构成。1名导师带3-5名学生直至毕业,并对每名学生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包括课程学习、实习、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方案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备案,形成导师培养教学模式。学生如因客观原因不能适应导师的规划,还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更换导师。


  

  (3)设立高校司法鉴定机构


  

  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直接面向社会,并服务社会,与社会接触十分紧密,是培养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将来服务社会的理想窗口。


  

  (4)加强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建设


  

  鼓励学生参加各项全国性的科研竞赛和行业类的比赛,鼓励学生深入司法鉴定一线及相关行业一线进行调研、实习,理论联系实践,夯实学生基础知识,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定期举办模拟司法鉴定、专题类演讲或辩论、与司法鉴定机构或公检法卫等部门的交流合作等活动,让学生全方位、多层次的提升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交流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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