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两大任务:保障和民事
洪斌
【关键词】政府;任务
【全文】
作为国家中的政治机关,政府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社会发展的历史证实,政府强则国家强、民众富。作为国家的带领者、代表者,政府要处理好对外关系和对内关系两个方面。就对内关系而言,政府的任务主要有保障和民事两个方面。
保障,从广义来说,有社会保障和法律保障。社会保障,即是建立起全社会的基本保障体系,使得民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有房住、有工作、有病医,等等。法律保障,包括的内容很多,政府涉及到的所有部门职能,基本都具有法律保障的性质,如司法保障、行政保障、立法保障、军事保障,等等。政府的另一重要任务,即是促进和推动民事的发展。所谓民事,即是老百姓的民事活动,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家庭,等等。本文将政府任务从大的方面归结为保障和民事两个部分,试图对政府职能作出新角度的分析,以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推动社会的更好发展。
政府的第一任务,是促进民事,即促进民事活动。一个国家的活力和发展前途,系于国民本身。民事活动繁荣昌盛,国家自然繁荣昌盛。看计划经济时代民事活动萎缩,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就停滞和萎缩,这即是一个历史反证。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促进民事活动上作用巨大,措施众多,这些举措带来了民事活动的繁荣昌盛,从而使得国家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国家的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地位提高。虽然在这一推进、促进民事活动的过程中,问题很多,但这也只是发展中的问题,不是根本性的问题,可以改进解决。这三十多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直接原因即是民事活动的发达。就目前来看,虽然政府在促进民事活动上的作用巨大、效果明显,但是还有继续改革的必要,政府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以作为,更加做好民事活动的促进工作。可以确认,如果中国在促进民事活动方面不断进行改革,不断进行完善,民众的民事活动将更加发达,带来的结果必将是国家和民众更大的双赢效果。在促进民事活动中,政府要注意区分情况,有的情形下要有所作为,甚至要有大作为,而有的情形下却要无所作为,作一个无言无语者。政府为啥要有所谓、有所不为,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性质和运行规律决定的。在这点上如何取舍,则是政治智慧的分野。
政府的第二任务,是做好保障,即完善保障事业。前面将社会保障和法律保障作为保障的两个大的方面,这两个大的方面都是政府的职责、职权,其他个人一般都无权涉及。从法理上来说,民众将保障事业的工作交予政府来实施、完成,政府就有职责做好这个事业。不能小瞧这一事业,为全民保障的事业,一定是一个伟大的、严肃和崇高的事业,做好这一事业即可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职责,最体现政府的良心。一个全心全意做保障事业的政府,必然是一个为人民的政府,必然是为绝大多数民众信任的政府。只要心中时刻装有保障为民这一理念,只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心中的信仰,即使在具体实施的措施中走了弯路、偶然失误,民众最终也是理解的。因为为民是性质,偶然的差错只是例外,不是本心,更不是性质。改过可喜,这是中国人的古训,于今更有教育意义。能否做好保障工作,则是一个政府是否合法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