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一些论文考察了特殊经济活动的政府规制,国家所有权。考察了市场准入的步骤。考查了对腐败和地下经济规模的影响。创设了劳动市场规制指标和考查对劳动力就业率和失业率的影响。还考察了媒体的国家所有权,在世界范围内还广泛存在,尤其是电视行业。还考查了政府干预私人生活和军方征兵的终极形式。
第三部分考察了法律起源对司法制度的特点的影响以及司法制度对财产权的安全性和合同履行的影响。各国司法程序的形式主义和对解除不合算的租赁和支付空头支票所花时间的影响。这些变量可以广泛解释为法院强制履行合同的效率,事实上与债务支付效率高度相关。国家宪法关于司法独立的规定和对上诉法院的判例作为判案根据的接受程度。人均收入与更好的股东和债权人保护、更高的合同履行效率、更低的银行国有化程度有关。大陆法一般对股东和债权人的保护较弱,债务实现效率低下,银行国有化程度高。法律起源对法律规则和金融制度的影响在统计学上和积极上具有重要意义。
人均收入一般与发达的金融市场有关,其反映在股市资本与GDP的比率、公司的数量、所有权集中度、更高的私人债权与GDP的比率。投资者保护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有关。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与控制权的溢价减少有关。法律规则对债务市场的影响也是重大的。债权随着私人信贷与GDP的比率增长而得到更好的保护。债权的实现效率随着私人信贷与GDP的比率增长而提高。银行国有化程度越高,借贷利率差就越大。
人均收入与更低的准入规制和媒体国有化程度有关,与劳动市场规制和征兵制度无关。相比普通法国家,德国法和法国法国家有着更高的市场准入规制和劳动市场规制、媒体的高度国有化以及对征兵制度的高度依赖性。开办公司的程序越是繁琐,腐败指数就越恶化,地下经济的就业率就呈14%增长。
劳动市场的高度规制意味着男性劳动力就业率的减少,失业率的增加和青年劳动力失业率的增加。
人均收入与更低的法律形式主义正相关,与法官终生制和对判例法的接受程度无关。法律起源对机构有着重大影响。相比普通法国家,大陆法国家重视法律形式主义、忽略法官终生制和在宪法上不接受判例法。司法机关的设置对财产权的保护和合同的履行至关重要。法律形式主义程度越高,支付支票的时间越长,合同履行率越低。法官终生制有利于财产权的保护。判例法数量越多,财产权保护的越好。
法律起源的经济绩效具有普遍意义,相比法国法,普通法更注重对投资者的保护,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融资途径更多和所有权更分散;更高的国有化和政府规制将导致腐败、劳动市场功能丧失和低下经济的泛滥。更少的法律形式主义和司法独立制度更有利于保护财产权和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