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金融法初论
蔡文灿
【摘要】环境金融法是调整环境金融的法律规范,具有交叉性与综合性相融合、国际性与趋同性相伴生、公益性和私益性相协调等特点。环境金融法体系由碳金融法律制度、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环境保险法律制度、绿色证券法律制度、环境基金法律制度和其他环境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构成。我国环境金融法体系尚显薄弱,应以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并重为立法理念,进一步加以改进与完善。
【关键词】环境金融;环境金融法;碳金融
【全文】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当今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时刻关注的两大议题,而这两者之间如何和谐共生共存更是一个世纪性难题。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可持续型经济模式[1]的提出似乎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共存找到了出路。然而,纵观世界各国,无论发达国家抑或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型经济模式的发展都举步维艰。相较于传统经济模式,可持续型经济模式对科学技术的要求更高,市场规模暂时较为狭小,导致经济发展成本更高,环保产品价格更为昂贵,消费者目前较难接受。因此,目前很多国家政府都要向可持续型经济的发展投入巨额的补贴,然而政府补贴毕竟是杯水车薪。为了解决可持续型经济发展所需的巨大成本,寻求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成为当务之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其功能之一是动员和筹集资金。现代金融具备为可持续型经济模式的发展筹集资本的功能,但此功能远未充分发挥出来,原因在于传统金融行业的盲目趋利性导致其只顾利润而不顾所放贷或投资的项目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或者潜伏着巨大的环境风险。为适应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金融行业必须面向可持续发展作出变革,由此,环境金融的实践活动和理论探索应运而生。
一、环境金融及其法治化
(一)环境金融的内涵及外延
环境金融是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兴起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对于环境金融的内涵,目前尚无定论。环境金融滥觞于西方发达国家,其理论探索起步较早,实践活动也较丰富。《美国传统辞典》(2000)认为:环境金融是环境经济的一部分,它主要研究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Jose Salazar(1998)认为,金融业和环境产业各自具有自己的体系、语言、方法和对于成功、失败的界定,而环境金融是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桥梁,通过分析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差异,可以寻求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金融创新。{1}Eric Cowan(1999)认为,环境金融是环境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学科,探讨如何融通发展环境经济所需资金。作为环境经济的一部分,环境金融能够从发展环境经济中受益。{2}Sonia Labatt等(2002)认为:环境金融是研究所有为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而开发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产品。这样的环境金融产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建立在金融市场的合适位置上;二是满足环境风险转移和减少排放物等环境目标。{3}
国内学者引入环境金融的概念后也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张伟等认为,所谓环境金融是指金融业在经营活动中要体现环境保护意识,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其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协调。{4}王卉彤等对环境金融的定义是:环境金融就是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着眼于两者之间的有机联系,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发展循环经济,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使循环经济和金融创新两者之间形成良好互补,彼此互动,协调发展,更好的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兴的金融学和环境经济学的交叉研究领域。{5}朱家贤认为,环境金融是循环经济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创新,其主要研究如何运用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投融资手段来保护环境。{6}25
纵观上述观点,其内容虽有差别但主旨却是共通的—环境金融是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的结合。相比较而言,方灏等的观点更为全面,方灏等在分别解释“环境”和“金融”这两个词的基础上,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分析,从而得出环境金融的本质内涵。他们认为,“环境金融的本质是基于环境保护目的的创新型金融模式,其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利用创新型金融模式来处理和防治环境污染,并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利用创新型金融模式来规避来源于环境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管理;(3)利用创新型金融模式来提供信息,使环境管理更有效率。同时解决环境领域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为环境行为提供正当的激励;(4)利用创新型金融模式来提高稀缺性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环境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盈利模式,提高社会福利。”{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