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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生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一个法律专家,在那样的时代,忧国忧民,教书育人,著书立说,芮沐先生已经竭尽所能了。至于他的法治理想是否能够在现实中发挥作用,他是无能为力的,而他对这一点虽然忧虑,但也并非灰心丧气。他不是说吗?“在我,不论战争如何严重,我还得喊法治。”在这里,我们感到了“英雄无用武之地”的一丝悲壮。


  

  “四十不惑”。芮沐先生的愚诚,能够经得住惊涛骇浪的冲击和漫漫岁月的侵蚀吗?


  

  二、


  

  1958年,芮沐先生五十岁。


  

  在一本油印的、粗糙的,署名为“北京大学法律系民法旧法观点批判小组编”的小册子《批判芮沐先生的资产阶级学术思想与教育思想论文集》中,对芮沐先生作了如下的定性:“芮沐先生四年以来所进行的教学,是以资产阶级的腐朽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的,公开的或隐蔽的散布了大量的旧法观点和修正主义的毒素。”“芮沐先生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产生的根源:一、芮沐先生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养成了他”劳心者治人“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因而在他看来群众是不足为道的,历史是某些英雄好(豪)杰创造的。所以他就在”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指导下,”闭门造车“地进行备课和教学,无视群众的力量,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党的领导。二、芮先生是资产阶级教育培养出来的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满脑子德国法西斯和美国帝国主义的”人吃人“思想,反映在教学中,他对文明社会主义的一切都认为是土里土气不像样的,于是就决心采取各种方式,妄图以资产阶级那套教育方式来篡改我们政法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三、芮先生满脑袋旧法观点,解放后又不进行认真的检查、批判和改造,于是我们认为正确的东西,他则认为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坏的东西,而他则认为是最好的,因而事事合不来,结果就不得不各搞各的,造成教学工作和同学思想上的混乱,使我们民法教学中遭受很大的损失。”


  

  像这本小册子一样粗糙、不堪入目的文字!


  

  芮沐先生说过:“只有法律渗入了私生活的每一角,人的生活才能合理化。”此刻,我们看到了这句话的反面!


  

  这句话的反面,也体现在芮沐先生的生活中。他虽然断断续续教学,但他在1951年,同政协广西柳城土改团去广西参加土改一年;1953年,去沈阳地区参加粮食的统购统销,去察哈尔参加民主建政工作等;1959年,去河南禹县参加人民公社的调研工作;1964年,去湖北江陵参加四清运动一年;1969-1971年与全校师生一起去江西鲤鱼洲参加农业劳动……让我们看看,一位法学教授,整天都在干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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