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法律翻译研究的评论与分析
中国法律翻译从近现代走到当代,从法律法规翻译实务到对中国法律修订的移植,从一般性著述/专著引进到内容上多维理论视角的研究分析甚至争鸣,这为中国从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学术研究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厚素材,也为一路走来的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贡献了不可磨灭的成就,其作用与意义广泛而深远。
(一) 法律翻译对语言研究的意义
法律语言是应用语言学的一个分支,英美和大陆法系法律语言的引入完善和丰富了中国国内英语应用语言学的研究、充实发展了现代汉语语言并使得法律语言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种行业/职业语言。近年,英语语言学界对专门用途英语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ESP,20 世纪 60 年代后逐渐在应用语言学中出现并逐渐占据一席之地) 的研究热情高涨,法律英语、法律翻译等研究正是在此语言学研究背景下,日益受到关注。2002 年后,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逐渐形成“大学综合英语课程 + 专门用途英语课程 + 文化素质课程”的课程体系。2007 年教育部颁行《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指出“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和本校大学英语教学目标设计出各自的大学英语课程体系,综合英语类、语言技能类、语言应用类、语言文化类和专业英语类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2009年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 》,指出: “高职英语教学分为两个阶段,即基础英语和行业英语阶段,要求基础英语的教学内容可与行业英语阶段的教学内容自然衔接或者将行业英语教学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前文“法律翻译、法律英语、法律语言、法律文本”等诸多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已经成为应用语言学研究的一个角度,这对外国中国的中英语言学界无可厚非是一种充实和发展,同时法律语言的“语言视角”也为法律人提供了一种对照性反思。
(二) 法律翻译对法律发展的作用
法律翻译从近现代到当代,这种翻译为中国引入了大量西方的法律思想观念、法律法规和文本,为中国这种外源式法律变革(无论是清末民初的清政府的变法修律,亦或是新中国改革开放后建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不断注入新的生命力。
1.中国近现代和当代法律观念的更新都极大地受益于法律文本翻译和法律思想观念的引入。传统中国式的封建法律思想和封建法典正是在西方社会发展的冲击下和现代法律思潮的推动下,在清末崩溃,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学习和移植日本法律文本,这对中国吸收西方法律思想和重构社会主义法律体制影响至今,如中国现代许多民法思想、刑法思想皆源于此。此外,新中国改革后从“法治民主精神”到“依法治国”,从“宪法至上”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法治观念与法律翻译引入西方法律文化都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