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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翻译的研究进展

中国法律翻译的研究进展


张天飞;何志鹏


【摘要】法律翻译,是对法律思想观念、法律语言文化、法律规范和法律文本的跨法系交流行为和跨语系交际行为。研究整理中国法律翻译的发展脉络,发掘其对整个中国近现代和当代社会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提出今后法律翻译在研究中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关键词】法律翻译;发展脉络;研究进展;评论与分析
【全文】
  

  法律翻译,在中国目前学术研究领域较为活跃,无论世界各国法律文本、国际法律文本抑或法学著作等都处于较快发展时期,但其在各学术界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法律实务范围仍未得到相应地位。存在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大陆地区并不存在双语言法律文本的社会土壤。一方面,一个国家的法律除国家确定的官方语言外,法律没有其他官方认可的第二语言(如英、法、日等) 文本,这一点,从中国已经颁布的法律即可看出,除部分外事、商务法律有翻译文本外(如三资企业法、外贸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和海商法等) 其他官方法律译本很少。本文研究整理了中国法律翻译的发展脉络,发掘了其对整个中国近现代和当代社会(包括中国的法律、法学、语言学等学术研究和社会实务等领域) 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提出了今后法律翻译在研究中的重点领域、方向,强调了其在实务领域应予进一步重视。


  

  一、中国近现代的法律翻译概述与评析


  

  (一) 近代中国法律翻译的源起


  

  1839 年,近代中国林则徐邀请了美国传教士伯驾(Peter Parker) 与袁德辉翻译了瑞士法学家 /外交家瓦特尔(E. De Vattel) 的《国际法》(原著为法文 le Droit des Gens) 部分内容。汉译本依据的是经过奇蒂(Joseph Chitty) 校注的英译本《国际法,或运用于国家和主权的行为和事务上的自然法原则》(The Law of Nations,or Principle of the Laws of Nature,Applied to the Conduct and Affairs of Nations and Sovereigns) ,汉文译成后定名《各国律例》,该书被部分国内学者认为是中国近代引入的第一部法学著作(何勤华) 。1846 年梁廷的《海国四说》亦然涉及英、美等国法律制度,该书中以《合省国说》最为重要,介绍了美国总统选举及任期制度、参众两院、司法制度等; 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寰志略》等书译亦有涉及西方法律、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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