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公信建设的几点思考
董治良
【关键词】司法;公信;建设
【全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矛盾化解难度逐渐加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其中司法公信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树立司法权威日益凸显为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命题。
立足司法职能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要求我们必须面对司法公信不高、司法权威不彰的现实,在司法环境难以改革的情况下,立足司法职能,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和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筑牢司法公信的思想根基。
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和深入实践司法为民思想,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处理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使群众从司法活动中感受到自身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真正做到在思想观念上为民,在工作措施上便民,在实际效果上利民,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取信于民。
要正确处理履行职能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坚持做到既严格公正司法,又自觉服从大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使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都经得起法律的衡量和社会公众的评价。要进一步改进审判方式与作风,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利民、便民、亲民措施,以公正、文明的形象和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服务,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心理距离,使法官更具有亲和力,使司法的结果符合立法的精神与目的,从而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
提高法院干警综合素质,夯实司法公信的队伍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大力培植法院精神文化,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共同价值追求,塑造法官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尊荣;二是着力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建立学习常态机制,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作应用文、解应用题”,大力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三是坚持不懈地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特别要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警钟长鸣,洁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