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纳入庭审程序的立法完善
量刑程序问题研究课题组
【摘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我国量刑程序存在诸多弊端,如导致量刑庭审相对弱化,量刑证据规则缺失,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和其他诉讼各方的量刑异议权的法律后果不明确等。因此,需要对量刑程序的一系列相关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建立一个完整、系统、合理的法规体系,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确立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成果。
【关键词】量刑;庭审;立法
【全文】
中央司法改革方案提出了“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的要求。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量刑规范化的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积极配合论证量刑建议制度,并已取得初步成效。如何在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后有效行使量刑建议权既是检察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问题,也给现行的公诉庭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已不能满足量刑纳入庭审程序的改革要求,为了避免量刑程序流于形式,应该通过立法对此予以规范。
一、当前量刑程序的立法缺陷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独立的量刑程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我们的量刑程序存在弊端,需要反思与正视。法官量刑随意性大,庭审中量刑问题的审理流于形式,检察机关量刑监督不到位,因量刑问题引发的上诉、申诉较多,诉讼成本增加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引发此类问题的根源在于量刑过程公开不足,而引起量刑过程公开不足的原因则主要在于现行的程序法规体系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缺陷。
第一,没有规定相对独立的量刑庭审程序的基本模式。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在现行刑事审判制度中,法庭通过一场连续的审理过程,既解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又解决有罪被告人的量刑问题。但中国刑事司法的经验显示,绝大多数案件的被告人都作出了有罪供述,控辩双方对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没有明显的争议,而是着重从量刑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上做出更为现实有效的辩论。显然,刑事审判的核心问题是量刑问题,而不是定罪问题。{1}在如何量刑已成为庭审焦点问题的情况下,量刑庭审程序的基本模式规定缺乏已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