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必须采取的生态恢复项目所确认的达到每个生态恢复目标的干涉措施。项目课题组需要对每一个实施的干扰措施作出详细的指导说明。防止生态恢复项目点免受非法干扰,合理的防护措施应该实施。根据需要,完成合理的管理步骤。
安装监测实施,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实施前后的动态监测。根据环境监测法律制度,对生态恢复前后的变化进行长期监测、对比和判断,进而科学评估恢复结果的合理有效性。利用遥感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生态恢复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特别是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健康与服务功能的可持续性,主要生态恢复过程的连续性等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在进行各项生态恢复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建立能源开发地区的生态恢复信息系统,向决策者、研究人员、管理者提供各种数据支持。有规律地勘察生态恢复项目点,确定是否有中期更正的必要,对应急事件作出反映。
引导和培训那些监督和实施生态恢复任务的人员。缺乏生态恢复经验、特定方法、知识的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论坛和一些提供基本信息的会议得到,否则,项目课题组应该提供培训。
三、评估
一个合理规划的生态恢复项目应该试图完成已经清晰描述的、反映参照系统属性的目标,对生态恢复目标是否达到的评估是建立在执行标准上的。执行标准应该要求细心的选择,看它们是否具有测定生态恢复目标达到的能力,专业判断和客观性要素在评价目标时是必需的。
确定能源开发地区生态恢复目标是否达到,完成评估有二种策略:直接对比,即在参照和恢复系统中测定一些选择的参数进行对比。轨迹分析是较好的有前景的策略,它正在发展中,用来解释大量的可比较数据,根据在退化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项目点周期性地收集的数据,进行绘图分析和建立基本趋势,证实生态恢复是否正朝着预想的轨迹前进。
描述那些没有被监测数据覆盖的一些退化生态系统属性。这种描述应该在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基本完成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这种描述和生态恢复行动启动的文本相互补充,使生态恢复前后可以比较。
公开生态恢复项目的帐目和文档记录,并进行宣扬。公开帐目和文档记录应该融入到能源开发地区的每一个生态恢复项目,这对于开始一个长期性的、整体性的区域生态保护工作是基本的要求。
【作者简介】
田其云(1966—),男,重庆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与教学。